房海波 县武装部副部长
指挥部及成员部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停止应急预案,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县经济计划局: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县科信局:负责为灾区应急通讯提供保障。负责提供地震灾害预警信息,做好地震灾害的综合防治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援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做好校舍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划拨自然灾害救助经费,检查督促抗灾资金、物资的调拨和落实;筹集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资金。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重大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协调做好重大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工作。
县建设局:负责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县政府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为抗灾救灾提供运输保障,协调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抢修被毁公路。
县水务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县农委: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情、草原火灾防治工作;帮助、指导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和抗灾自救。
县卫生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疫情和环境卫生监测,对灾区可能出现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进行预防;实施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县环保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
县广播电视事业局: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抗灾救灾相关数据。
县林业局:负责森林火灾等林业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县经委:负责协调企业开展防灾救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灾区气象保障服务。
县电业局:负责灾区电力供应。
县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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