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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优待权益探析(3)
www.110.com 2010-08-12 11:28

  军人优待法律关系内容体现为军人在优待过种中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关系。军人有双重身份, 既是普通公民, 又是军队的一员。军人的义务是军事法律、法规所规范的, 军人的身份就意味着特别的奉献与牺牲, 对这种付出, 国家和社会理应给予补偿, 以尽可能达成权利与义务的总体一致。军人抚恤优待法律制度具有补偿功能,是某种程度的扶正, 是军人的“权利法”, 而国防法、兵役法、纪律条令等是“义务法”。

  参考文献:

  [1] 欧阳国华、梁开理主编:《军人待遇法研究》,军事科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版,第57页。

  [2] 袁寅生:社会补偿:优抚安置的一种理论阐释,载《中国民政》2001年第4期

  [3] 张本正主编:《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二版)学科分册Ⅰ军事法总论》,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会2008年3月版,第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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