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保险政策(5)
www.110.com 2010-08-12 14:51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市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解释机关)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4月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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