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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2)
www.110.com 2010-08-12 16:19

  所有在德国大学就读的本、外国学生,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注册入学时学生必须提交医疗保险证明,否则不能注册。大学生医疗保险包括:医务保险、护理保险以及意外保险。医务和护理保险将由作为医疗储蓄金管理机构实施;意外保险将自动由大学实行。法律对大学生应该缴纳的保险费有明确的规定:在第14个学期结束或者年满30周岁之前,大学生按照各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平均保险费的70%标准缴纳保险费。

  自2005年7月1日起,大学生每月所需承担的费用为 46.60欧元,护理保险费为每月7.92欧元(满23周岁且无子女的学生须附加缴纳25%的护理保险费,即9.09欧元)。自2003年医疗保险改革之后,学生每个季度首次门诊需交 10欧元;住院病人每天需交6—18欧元,每年需付28天的费用;每份处方药个人需付3欧元,经济困难者可凭证明免除;个人越过全科医生直接找专科医生费用要自理,中医和替代治疗费用自理,牙医只有拔牙和补牙两项,可在预付后付10欧元登记费,其他都由医疗保险承担,其余牙科手术或者药物全部自费。

  法定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包括:各种预防保健服务、各种医疗服务、各种药品和辅助医疗品、患病(包括怀孕)期间的服务或津贴、各种康复性服务、免费或部分免费就诊所需的交通费用等。据医疗保险的规定,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病症和客观医疗条件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医院和医生。医生的服务质量保证,是建立在保险机构与医生协会缔结的协约的基础上的。学生看病时在财务上不与医院直接发生关系,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结算。虽然从保健到死亡都有分门别类的详细表格,每项支出必须按实际支出填写,但是由于学生享受免费服务,而且服务与付费截然分开,直接导致保险机构对医疗机构的控制和调节,主要措施是由保险机构或者协会与医疗服务协会签订合同,规定用药、住院等医疗服务项目的条件和原则。这样无论是对保险机构还是医疗单位都具有一定的约束能力。

  德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有如下特点:第一,德国高校所有学生全部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第二,医疗费的支付是由保险公司或者社会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进行的,这样医院就会及时治疗,避免了医疗保险 “雨后送伞”的情况;第三,保费支付方式灵活,就医选择多样,保障范围极其广泛,学生保费和参保后享受的待遇都是法定的。

  二、中国大学生医疗保险概况

  我国的高校公费医疗制度始于1952年,公费医疗制度为高校建设及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高校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公费医疗制度的缺陷日益显现,公费医疗对医患双方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医疗费用增长过快,浪费严重,致使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的费用开支大大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随着高校的扩招学生数量增大,大学生中严重疾病或意外伤害正呈现一个逐年上升的趋势,高校公费医疗费用开始挤占学校事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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