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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将环卫工人踢成“骨折”
www.110.com 2010-07-10 09:15

  晚报讯环卫工人清扫垃圾时,事主停在门前的电动车倒地损坏。事主遂将环卫工人踢成肋骨“骨折”。近日,清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高秀敏是清浦区环卫处的工人。2009年4月8日下午,高秀敏与同事在解放西路南门小街清扫垃圾。李春华停放在南门小街的电动车倒地、车篮损坏。李春华指责高秀敏将其车碰倒。随后,双方发生争吵。李春华先动手与高秀敏发生撕打,并用脚踢高秀敏胸部,后被他人拉开。不久,派出所民警到场处理,高秀敏被送至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当日X片诊断:左第6肋骨折可疑,高秀敏遂住院治疗。4月13日,X片检查诊断为:左侧第9前肋骨折,右侧第4前肋及左侧第6前肋骨折(陈旧性)。

  法院认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涉及的二人在电动车倒地、车篮损坏后发生争执,双方未能通过正当渠道解决纠纷,而是当街吵打。双方对纠纷的发生均有责任。李春华在争吵中先动手撕打高秀敏,并用脚踢高秀敏胸部,致损害后果的发生,李春华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伤后病历、X片诊断报告和出院记录,高秀敏系左侧第9前肋骨折,右侧第4前肋及左侧第6前肋陈旧性骨折。因骨折损伤在4、5日内不会形成陈旧性骨折,故高秀敏的陈旧性骨折不是本次纠纷造成。高秀敏各项合理损失合计为2472.90元,结合双方在纠纷中的过错程度,该损失由李春华赔偿90%即2226元,其余部分由高秀敏自行承担。(文中所涉人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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