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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学教授殒命北大医院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综合法制晚报、京华时报报道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在北大第一医院做完一个骨科手术后,北京大学医学教授熊卓为不治身亡,家属和律师调查发现,参与抢救的3名主治医生是在校学生,没有行医资格。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判决要求北大第一医院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的损失。其中,医疗费4.2万元,死亡赔偿金49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王建国及其岳母各10万元)。

  今日上午,北京高院对此案将进行二审。

  [事件]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49岁的熊卓为因长期伏案工作,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2006年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历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这些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随后,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参与抢救的3名主治医生没有行医资质,这3个人都是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

  对于于峥嵘等3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医院现场]

  骨科有多名实习生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北大第一医院,在分诊台护士出示的“北大医院专家出诊一览表”中,记者未找到见诸于媒体的几名无资质行医者的名字。

  该院骨科一名医生称,于峥嵘现在骨科病房工作,但他不认识媒体提到的另外两个当事人。

  记者发现,有多名胸前挂着“实习医生”牌子的年轻人在骨科诊室出入。其中一位实习医生小陈告诉记者,他只能跟随代组医生学习经验,自己并无处方权和接诊权。

  此外,记者在急诊部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医护人员都佩戴着胸牌,有几名身穿白大褂接诊的人,并没有佩戴胸牌,患者并不知道其是否具有医生资格。[医院回应]

  并无非法行医情况

  昨天下午,就央视经济半小时的报道,北大医院在官方博客上回应称,央视报道“内容失实、断章取义”,严重损害了该院的名誉。

  该回应主要分三点。其中,第一点为,死者熊卓为术后发生了肺栓塞并发症,全力抢救无效后死亡。“肺栓塞乃骨科术后卧床可能发生的致死性的并发症之一,而手术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认。至于是否应预防性使用低分子肝素等说法,目前在骨科学界尚存在争议,且非诊疗指南的必要内容。”

  第二点是:节目中多次出现“非法行医”或“无证行医”等词汇,亦非属实报道。“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于峥嵘医师当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所以并不是非法行医。”

  第三点则是:央视暗访中提及的急诊科室刘希高医师,已本科毕业,取得医学学士学位。根据卫生部的规定,取得医学院校医学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在医疗机构内试用,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

  据悉,此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高院第12法庭二审开庭。[卫生部反应]

  责成北京市卫生局调查

  昨晚,卫生部新闻办表示,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卫生部称,严格意义上说,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医疗机构的临床实践活动是医学教育中的临床实践活动,而非正式的行医。我国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目前,卫生部已责成北京市卫生局对事件进行认真调查,核清事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卫生部要求北大医院针对临床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调查处理好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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