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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家庭纠纷欲纵火 大爷劝架“惹火上身”
www.110.com 2010-08-07 10:52

  屠某因家庭纠纷在家中泼洒汽油,王大爷是隔壁邻居,闻讯到屠家劝解,结果屠家发生火灾致王大爷受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火灾中屠某及妻子、母亲均被烧死,事后王大爷家属就赔偿问题将屠某的法定继承人屠某之父告上法庭。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屠某的行为导致了火灾的发生并致王大爷烧伤死亡,最终法院判决屠某之父赔偿王大爷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8万余元。

  2004年3月29日,屠某因家庭纠纷,在家中泼洒汽油,屠之父找到王大爷请求到其家中劝解,后屠某纵火造成王大爷全身93%的三级重度烧伤。屠某及其妻子和其母亲三人被烧死,屠之父及时逃离现场。后王大爷于2004年4月15日死亡。王大爷家属事后多次找屠父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屠父表示愿意补偿,却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2008年王大爷家属诉至法院要求屠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73万元。

  屠某父亲是火灾现场的唯一幸存者,在诉讼中称火灾是王大爷点烟所致,而且自己没有从屠某那继承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屠父作为现有火灾发生时唯一目击人,虽称系王大爷点烟导致着火,但未提供证据,综合分析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及王大爷到场的目的,并根据消防部门所做火灾系放火所致的火灾原因的认定,可以认定火灾系由屠某放火所致。故屠某应对王大爷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屠某父亲现有机会继承屠某房产,该房产已取得房屋拆迁货币补偿85万元。法院最终判令屠某父亲在继承遗产实际价值内赔偿王大爷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共计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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