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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放学途中被卡车碾伤 “证据不足”难抓人
www.110.com 2010-07-27 13:38

宁明县海渊镇蔗园村村民梁某夫妇近日辞退了广东的工作,回来陪伴他们6岁的女儿小红(化名)。去年12月16日,小红放学回家途中,4个脚趾被路过大卡车压至骨折,至今无法行走。

事发一个多月后,记者看到小红受伤的左腿依然肿大,受伤脚趾中的3个已经生长复原,但第二个脚趾需要手术矫正,否则有可能留下后遗症。

小红的父亲梁先生带记者见到该案报案人覃老师,他是小红就读的蔗园小学校长,在事发1小时后第一个打电话报警,并综合目击者所见撰写情况报告。他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蔗园村桐骨三岔路口,当时正是中午放学时段。小红与同村的另一名同学走在回家路上,一辆大卡车高速行驶擦到了她,她倒地后左脚被车轮压过,车辆压过之后迅速离去。

由于车速快而且烟雾浓,目击者都说看不清车号,只看出肇事车辆是一辆新的蓝色运蔗车,往三台村方向行驶。之后几位村人沿着三台方向的道路追赶,1个小时后,在三台村找到一辆正等待装蔗上车的蓝色卡车,车体特征与目击者描述基本吻合。

梁先生说:“乡村很少车辆来往,由于这里盛产甘蔗,路过车辆多是同一个蔗厂的运蔗车。事发后,覃校长第一时间打电话到蔗厂了解当天出勤车辆情况,确定这个时候往三台村的蓝色车辆只有一部。现场还有女儿的同学、抱起女儿去医院的碾米房老板以及蔗农等目击者。我们村人得知后,马上沿着三台方向的几个岔路分头找,一路上只找到这辆符合特征的车。” 但交警调查后认为,认定对方为肇事者证据不足。1个多月过去了,也没有通知他们处理结果,这让他有点不能接受。

记者采访了负责该案的宁明县北江镇交警中队徐警官。他说:“经过现场勘察,听了目击者证词,也让蓝色运蔗车司机录了口供,确实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村民指证的车辆就是肇事车辆。”他分析村民所说的几个现场目击证人:蔗农和碾米房老板都是听到孩子呼喊才跑到现场的,没有亲眼看到车辆。唯一看到车辆的是受害者和同行的小男孩,他们没有记下车牌号码,由于年纪太小证词也不准确,所以缺少现场目击的确凿证据,而且蔗车司机坚称自己不是肇事者。虽然村人坚持说路上只有一辆车,但公路上来往车辆的情况无法单纯据此认定,所以该案目前处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状况。他说,虽然无法认定责任,但他将出具事故处理通知书和证明,提供小红家人上诉法院和索要保险赔偿的依据,让小红早日获得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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