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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利器成焦点
www.110.com 2010-07-10 12:28

  导言: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法律同时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新华社电 7月1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侵权责任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部法律的每一条款都与百姓权益息息相关,不仅涉及医疗纠纷、校园安全、网络侵权、产品缺陷、环境污染等内容,还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它的施行,能否成为维护百姓权益的“利器”,能否解开百姓的维权“困局”?这些都令人期待。

  “同命同价”原则确立“同命不同价”盼终结

  “同命不同价”,这个基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平等事实,多年来一直刺伤着人们的心。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出台以前,我国死亡赔偿金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死者户口所在地的收入标准。这样的赔偿标准因将生命人为地划出高低贵贱而备受质疑。有关专家表示,侵权责任法的最终出台,反映了社会进步,彰显了生命的平等和尊严,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精神。

  加大校园安保责任护航孩子的安全成长

  针对学校伤害事故责任,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此外,针对外人进入校内侵权造成极其恶劣影响的,法律在强调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的同时,也规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针对学生在学校门口受伤害的情形,参与法律起草的法学专家王利明表示,法律强调“学习、生活期间”,而没有仅仅限制在“校园内”,这意味着如果学生在校园门口仍然是学习、生活的话,学校仍要承担相关责任。

  产品缺陷损害他人生产者应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将普遍产品的召回制度写入法律。在此之前,我国只有汽车、食品等少数产品建立了召回制度。此外,为加大对受害人的保护力度,法律还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获赔之路不再遥远

  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成为我国首部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

  侵权责任法还首次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这进一步为人们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创造了条件。

  高空抛物伤人全楼业主“埋单”

  以往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往往由于无法找到“真凶”,只能吃个“哑巴亏”。

  对此,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埋单”。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宠物伤人主人应承担责任

  针对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宠物伤人现象,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同时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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