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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益纳入"公维金"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我们小区不仅车主和物业矛盾少,每年全体业主还有4万余元的停车收益!”本报近日连续刊发了因停车费物业保安扎破业主车胎的报道后,11月9日上午,宁夏路海牛花园的业主致电本报反映,他们小区的停车费除了支付给物业公司必要的成本费外,其中的六成收益将纳入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基金账户,这样一来物业和业主都能受益。对此,市业主权益研究会的专家表示此举值得推广。

  >>>业主反映海牛花园停车纠纷少

  “我们小区现在没有那么多因停车费引发的纠纷了!”11月9日上午,家住海牛花园的李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海牛花园看到,小区马路上用黄线画着停车位,上面写着车牌号,车辆停放得井井有条。“我们每个月交75元的停车费就可以了!”一名车主告诉记者,之前小区由另一家物业公司管理,虽然也收停车费,但是管理却非常混乱,扎胎、划车、刮车等现象屡屡发生。很多业主因为不知道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不肯交费,最后小区里里外外停满了车,根本没法走。

  >>>业委会一年4万元纳入公维金

  “后来我们成立了业委会,才逐渐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业主李先生说,2007年8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并重新聘请了物业公司。而业委会工作人员上任之初,就明确了全体业主对停车费的支配权。

  “经过全体业主表决,最后同意将小区内停车收益的四成用来支付给物业公司,剩余六成纳入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小区业委会陈副主任告诉记者,业委会重新在小区画了车位,小区内共80个车位,每个车位每个月收费75元,共收益6000元,其中2400元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车辆的成本费,剩余3600元全部纳入公共维修基金账户,这样一年就能收益4万余元。小区道路维修、绿地维护等都有了资金支持,全体业主都受益。

  陈副主任告诉记者,为了让业主清楚费用去向,业委会和物业将所得费用以及用途明确注明,每隔半年公布一次。这样一来,小区停车的秩序逐渐好了起来,业主和物业也相处得非常融洽。

  >>>专家此举值得借鉴推广

  “海牛花园的例子,是业主维权意识提高的表现!”采访时,市物业主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公共部位停车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是实际上这部分收益一般都由物业公司收取了,目前本市已有部分小区开始实施停车费业主收益的模式,而海牛花园的做法恰恰是践行了《物权法》的规定,对构建和谐小区很有好处。

  市业主权益研究会的李秘书长认为,海牛花园的做法充分体现了业主当家的权利,业主和物业公司实现了双赢,值得其他小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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