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物权法论文 >
产权的法律分析(3)
www.110.com 2010-07-12 09:36

    第三,法律部门的综合化和协同化。现代经济是高度社会化的经济,现代经济的运行要求法律调整打破法律部门之间的逻辑分界线,实现规范协同。因此,物权法的适用已经不可能被封闭在它的固有体系范围内,而必须与其他法律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渗透。实际上,产权概念就是物权法(财产法)与合同法、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信托法、担保法、破产法、保险法、侵权行为法等等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值得提到的情况是,在现代社会中,知识产品的价值急剧上升,使得知识产权的概念被引入立法体系。这说明,人们在为这种新型的财产设计权利时已经认识到,产权的概念比传统的所有权概念,更适合于知识产品的财产权保护。

    所以,我们说,产权不同于所有权,但是与所有权有密切联系。产权是所有权在现代市场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交互作用下的转化形态,它保持了所有权的一些基本的属性和权能。产权概念并不排斥或取代所有权概念;它与所有权相配合,使所有权制度的社会职能在现代条件下得以更加全面和更加有效地实现。 (六)产权的经济意义

    现代的经济运行,有两种组织化形式。一是市场,二是企业。市场是受供求法则这一“看不见的手”的操纵,企业是受管理行为这一“看得见的手”的控制。二者都是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财富高效增长的必要条件。而企业和市场都与产权密切相关。

    1. 产权与企业: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 从法学家的角度看,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定义企业:(1)企业是法律上的人格者;(2)企业是财产的集合体;(3)企业是法律关系的汇集点。

    一个企业,之所以能将众多的财产集合为一体,是因为它凭借法律关系的纽带,形成众多的财产拥有者的利益契合。这种财产拥有者的利益契合,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交易,法学家所说的合同(契约)。例如,资本所有者通过投资合同、借贷合同,实物财产的所有者通过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者通过劳动合同和其他劳务合同,知识产权和技术的所有者通过技术合同、版权贸易合同等等,将他们拥有的资源投入到企业的运营之中,从而形成集合化的财产和组织化的生产经营能力。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产权的首要作用是划分财产的归属。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在上面哪一个定义中,产权都在企业的生命存在的最基本要素。首先,法人的人格以财产为基础,而产权代表着法人作为财产拥有者的法律地位。其次,企业产权是财产权利整合的结果,它使众多的分散的财产集合为由一个民事主体支配的一体化财产。第三,产权本身就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外部形态是人与物的关系,而本质上是人与人的关系。所谓界定产权,就是要明确人们相互之间的物质利益边界,以建立互通有无的前提。 所以,我们说,产权是企业的生命源泉。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必须建立现代产权制度。

    2. 产权与市场:产权是交易的先决条件

    从法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上,我们可以对市场给出以下三个定义:(1)市场是交易关系的总和;(2)市场是配置资源和协调生产的手段;(3)市场是一种有着内在规律的价格机制。其中,第一个定义讲的是市场的结构,第二个定义讲的是市场的作用,第三个定义讲的是市场的本质。在法学家看来,市场概念的核心是交易。这是因为,市场的运行就是大量的交易关系不断发生、变动和消灭的过程,而市场的价格机制要在这个过程中起作用,市场的配置和协调作用要通过这个过程来实现。法律对市场的调整作用,就必须体现为,依据市场的规律,确定交易的规则,并运用这些规则去规范交易行为,调整交易关系,维护交易秩序。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