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消费权益保护动态 >
东芝彩电有质量缺陷 欺骗中国消费者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日前,有网友李女士(IP地址:202.108.251.*)在人民网留言投诉东芝液晶电视,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湛江的消费者李女士,于2007年2月12日逢国美电器进行促销活动时,购买了一台东芝液晶电视,型号为:37WL67C,零售价9980元,促销价7980元。买回家后发现电视存在换台时黑屏时间过长等。鉴于自己购买时了解不细,李女士也就将就着用了。

  2009年10月9日晚,这台电视机开机启动10秒钟后出现黑屏,声音正常,反复几次后还是如此。李女士于10月10日上午致电当地维修站。维修服务人员电话中称上门服务费100元/次。李女士认为维修费有点高(因为李女士家中洗衣机坏了,也上门维修费用是30元/次),维修人员称,收费标准说是公司统一规定。李女士为尽快修好电视,同意接受维修。

  当日下午,维修服务人员上门检查电视,说是背光灯板坏了,要带回去检查一下看能否修好。几天后,维修服务人员打来电话,说是查不出问题,因为已经过了一年的“三包期”,建议李女士换一块新的背光灯板,要价1800多元,维修费430元/次。

  李女士再次质疑维修费和配件费过贵,并询问背光灯板是否有保质期,得到的回答是“没有”。李女士说:“要是用几天就坏了怎么办,岂不是白浪费2000多元?"维修人员称要再查查。

  11月2日,维修服务人员又打来电话,说查不出电视故障原因,依然建议李女士更换背光灯板,并向李女士介绍另一款背光灯板,1650元,征求李女士意见。李女士表示:换了又没有质保期,还不如花3000多元买一台新的国产电视,如TCL等,还能有一个质保期。维修人员表示,如李女士不同意换新的背光灯板,则负责上门为李女士重新装上那块坏的背光灯板。李女士说要查查国家有关这方面的三包规定。

  在查找资料过程中,李女士发现网上有很多针对东芝32WL67C类似问题的投诉,且都是使用一年后出现的这种问题。李女士依此推测:肯定是电视质量有问题。在维修服务人员第一次上门时,一看就说这款电视质量比较差,2007年春节后湛江市场就没有销售了。李女士当时正在赶在春节前买的。

  后来,李女士又致电大连东芝电视有限公司顾客服务本部,得到的答复是已过保质期,要自费维修,并且说东芝产品出厂时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李女士反问:“网上有那么针对东芝电视的同一个问题的投诉,很显然是东芝电视在技术上出现了问题?”然后就再也听不到对方的声音了。

  李女士继续在网上查询发现,东芝、索尼都存在这个问题。据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报告称,东芝、索尼液晶电视在我国的销量已由2007年以前的第一位,下滑到第十一位,好几个国产品牌都排名前十位,这不能不说明东芝、索尼电视确实存在问题。另外,报告中称东芝、索尼电视只是套用这个品牌,在中国市场上的产品都是在中国国土组合生产的,只有少数几款零部件是从台湾买进的,其他零部件都是中国厂家生产的。纯粹是在欺骗中国消费者。日本厂家还是这样推卸责任,肯定要退出中国市场了。强烈要求厂家免费维修,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