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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神州物”流陷“投诉门”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本报刊登了《神州物流频发宰客事》的报道后,引起了市民广泛关注,许多市民打来电话反映在“神州物流”遭遇的挨宰经历。

  克扣代收款“玩失踪”

  9月6日,孙女士到神州物流2街区25号“顺发快递”往富锦县邮寄10件编织袋,讲好货到后由收件人付款,并由快递公司替其向收件人收3750元编织袋货款。事后,孙女士向快递公司索要货款,可至今货款仍未到位。记者联系到快递公司,谢经理表示,她不清楚富锦方的快递公司是否收取了货款钱,目前无法联系到富锦方面的工作人员。

  无独有偶,4日,刘女士委托神州物流1街区2号“鼎峰物流有限公司”往宝清县邮寄一部电机,要求物流公司替其代收1450元的电机款,事后刘女士多次到物流公司索要代收款,但对方都以会计不在为由拒绝付款。对此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女士没有按其规定的放款时间索款,他表示会尽快妥善处理。

  “暗中设套”防不胜防

  6日,王先生到“鼎峰物流有限公司”以20元的价格往伊春市南叉区邮寄一部三轮车,当货品运到伊春后,物流公司却收取120元费用。王先生仔细查看货运单才发现,收款一栏写成了120元,与本报报道的冀女士的遭遇如出一辙。为此,他曾找到物流公司,但都没有得到处理。昨天,记者联系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称已将多收的100元钱退给了王先生,可王先生表示并没有收到退款。

  霸王条款约束消费者

  6月23日,王女士委托神州物流2街区38号的“哈尔滨朋达货站”往好利宝县邮寄农药,并让物流公司为其代收425元货款。货品运抵后,王女士多次找到物流公司索要代收货款未果。记者拨通该货站电话,工作人员讲,王女士是在6月办理的邮寄业务,按照托运单上的规定,发货人应在两个月内索取货款,如今期限已过,就不能支付其货款了,但他表示会给王女士一个交代。

  托运单上搞文字游戏

  20日,方先生委托神州物流1街区9号“华顺物流公司”往北安市寄两桶胶,谈好邮费50元,可开具货运单时却写成“货到付款,总计360元”,方先生当场提出质疑,工作人员解释称,价格高证明货品价值高,便于安全送到,但邮资仍支付50元。货到后,物流公司却要收360元钱,无奈之下,只好付清费用。记者联系到物流公司,一姓王的工作人员称,联系不到业务员,无法核实。

  缺少“行规”是“症结”

  采访中,记者从哈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12315行政执法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段时间以来,物流行业投诉占投诉总量的26%,同比增长40%以上。

  物资投诉为何会这般多?据一些业内人士分析,首先,物流是一个比较物殊的行业,收件在本地,货到是异地,这种跨区域的投诉案例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和消费者维权都带来了很大困难;其次,现在一些物流公司网络不健全,在运输过程中会将货物中转给其他物流公司,这种“倒货”现象会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同时也成了一些公司互相推诿责任的借口;最为关键的是,物流行业属于一个新兴的行业,各项法规不健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大多都是格式合同,双方出现纠纷,难以认定责任归属,以至消费者最终只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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