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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上门费、检修费收得没谱儿
www.110.com 2010-09-17 16:49

     人看病要付给医生诊疗费,家电病了,同样也需要向维修工支付检修费。但有消费者反映,一些维修部的上门费和检修费收得没谱儿。

  消费者反映上门费、检修费忒贵

  “零件费倒是没收,可出门就上楼,这上门费不该这么贵吧?”北京消费者赵小姐日前向本报投诉说,前不久,她家的洗衣机出了故障,因为已经过了包修期,她就到开在楼下的家电维修部请了一位维修工。维修工上门看后说没啥大问题,就是掉了个螺丝,随后麻利地拧上了螺丝,告诉赵小姐,螺丝就不收费了,但是要收上门检修费200元。“晕!”赵小姐表示,听了维修工的话,这是她的第一感觉。上个楼的功夫就要200元,赵小姐对此表示质疑,可是维修工拿出报价单,说这是公司的规定,不是漫天要价。赵小姐只得照价付款。

  同样住在北京的李女士反映,她家用的是日立等离子电视,前不久她爱人不小心把屏幕保护膜擦掉了一块,打电话到该品牌的售后服务部咨询是否有简单易行的补救办法,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她家距维修部较远,所以上门费是80元,另外还要加收修理费500元,零件费另计。李女士说:“我知道家电维修要收上门费、维修费,可按他们的说法,还没修我就得先付580元,这价要得也太没谱儿了。”

  同样,网友昭君阏氏的平板电视修理时,上门费虽然没交多少钱,可检修费也是贵得离谱。昭君阏氏告诉记者,2007年底,他花1万多元买了一台三星40英寸液晶电视,前不久电视出了个小毛病——遥控开机后过很久才出现画面,而且有斑马线。他给三星售后服务热线打电话,维修人员上门查后表示电容坏了,因为过了包修期,修理需要收费。更换4只电容需要10元,外加上门费、工时费等,共计440元。昭君阏氏认为这是暴利,遂决定放弃修理,但维修人员表示,即便不修也得交130元的开机费。经过讨价还价,昭君阏氏最终支付了30元。

  各企业收费标准相差悬殊

  记者拨打了多家企业的售后服务电话,了解到:在包修期范围内(无论是国家规定的三包期还是企业承诺的包修期),一律不收上门费、检修费,但超过包修期后,各企业执行的收费标准却不一样。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大部分本土品牌比如海信、康佳等都由总部定出指导价,分公司根据各地的物价水平制定出收费标准,总体来说差距不大,比如在北京五环以内的收费多为三四十元,有些企业,如海尔、TCL等还不收上门费。但是一些外资品牌如飞利浦、夏普、三洋等都由外包的服务维修商来制定价格标准,收费在50元至100元之间。

  至于检修费,不同企业之间的收费标准相差悬殊。有的企业按照维修产品的规格收取,比如TCL32英寸液晶电视的维修费为180元,42英寸液晶电视的维修费为260元;有的企业则按照维修的难易程度收取,比如同样针对32英寸液晶电视,海信大修的收费标准是200元,小修是180元。飞利浦和三星的相关人员也表示,检修费会按照不同情况收取。但日立等离子电视的售后维修人员则告诉记者,检修费为500元,零件费另收。

  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马民告诉记者,维修部门应消费者的要求派人上门维修,必定要增加企业的成本,因此在包修期外收取合理的上门费、维修费是应该的。但由于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费用的多少均按照企业自定标准执行,这其中不排除个别不规范的维修企业和人员趁机乱收费现象的存在。

  ●专家观点

  售后服务收费应售前明示

  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副会长郭赤兵解释说:《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指出,家电维修服务收费的内容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提供上门服务的收取上门费等,收费的高低由企业根据情况自行规定,其格式内容应报当地相关物价部门审批备案。

  郭赤兵指出,家电功能逐渐增加,结构越来越复杂,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这就对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过硬的维修人员能够看到机器故障的现象甚至仅仅听到描述,就能快速分析出是哪个部件或电路板坏了,然后使用仪表进行测量判定,可以说,对于故障的检查就如同医生通过患者的症状推断出病因一样,因此这才是维修的核心技术,而对故障的排除,则是根据前面的判断才能进行的,所以检查费用通常占到检修费用的50%至90%,而根据更换部件工艺难度不同,修理费只占相对少部分,甚至不到10%。比如仅更换一个电阻或类似简单元器件,不仅修理费不高,零件费也很低,有时厂家根据情况还会进行减免,而工艺和技术难度较高的故障部件更换费用所占的比例就高些,所以有些企业会将检查费和修理费分开收取。

  但是,郭赤兵指出,不仅企业及维修人员应在产品维修之前,必须向消费者明示收费标准,同时,也应通过各种途径使消费者在售前就能对产品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心中有数,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前,最好也对意向购买品牌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有所了解。同时,应该请具有一定等级资质的维修企业检修家电,并注意保留相关的记录和票据。

  另据了解,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如拟制、备案并公示规范的维修服务价目表,分项、分等级明确标注服务项目价目,分别标注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检查费、修理费;制作、公示维修器材价格手册;督促企业在规定位置设立服务价格公示牌(栏),在上门维修时预先出示维修服务价目表及以多种方式提供维修服务网络信息等。

  此外,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订并实施的《维修价格行为统一规则》,对上门费、检修费的收取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超过了三包期的家电,维修费收取应以所提供的服务成本费为基准,具体分为检修费、零件费、上门服务费三项。若检出故障但用户不愿修理的,只按统一规定检修费的30%收取;无法检出故障或检出后无法修复的,免收检修费;上门费除按统一标准相应收取外,因未能一次修复而导致多次上门的,只视为一次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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