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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新规频出难解体制之困 禁令多成空文
www.110.com 2010-09-17 17:13

广电总局新规频出非法视频禁而不止

时代周报 特约记者 谢长艳

实习生 洪聿 发自北京

“难道我们真的再也不能在第一时间看美剧了?我多希望这只是一个愚人节玩笑啊。”北京某大学三年级学生小黄抱怨。

作为一个美剧迷,从最早的《老友记》、《越狱》到当前正热门的《Gossip Girl》、《24小时》,小黄都是忠实的追捧者。

通过在线点播或迅雷下载的方式看美剧,在大学生和白领中是一种时髦的生活方式。他们甚至形成了专门的论坛,新推出的每一集美剧都会在版面上引起热烈讨论。但广电总局日前公布的网络视频许可证管理办法,给了他们当头一棒。3月30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通知第四条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影视剧,必须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个通知的颁布在网络上惹来了巨大的争议。

禁令并非第一次

事实上,广电总局并不是第一次发布这样的通知了,早在2007年底,广电总局就发出过《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传播影视剧管理的通知》,规定要求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单位应当依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一事件在当时也曾闹得沸沸扬扬。但随着土豆、优酷等主要大型视频网站顺利获得了许可证,这一风波也日趋平静。

而当时的通知中也规定: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电视剧等,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并从2008年1月31日起执行。但这一条例在当时并未真正得到有力的贯彻执行。

时隔一年半之后,广电总局再次发文,在网络视频管理的细节方面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并进一步把网友自行制作上传的视频也纳入了管理范围。通知特别指出,对于“自拍”、“热舞”、“美女”、“搞笑”、“原创”、“拍客”等题材要重点把关。

视频网站面临“生存危机”

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通知将给以影视剧、原创视频分享为主的网站以致命一击,大部分民营视频网站前途堪忧。其原因在于,为美剧申请许可证不仅成本高昂,而且明显滞后,可操作性很差。这样看来,引进剧将很有可能面临从视频网站上消失的境遇。

土豆网表示,对于广电总局的通知,土豆网不对外发表评论或给予任何回应。另一家视频网站酷6网也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目前酷6网运作仍较为正常,现在还需要等进一步消息和实施细则,但如果贯彻这个通知的话,整个视频网站行业都将受到较大的影响。“从广电角度看,应该还是出于净化网络的目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可能管理方式一开始不太完善。”

而记者从第一视频获悉,这一做法对其来说有利无弊,第一视频向记者表示:“我们公司一成立,就具备了信息传播、网络传播制作的资质,视频分享、影视剧等在我们网站不占主要比例,我们网站的影视频道都是有版权的,因此这个通知对我们没有负面影响,并有利于规范网络环境。”

个人自拍视频从此绝迹?

而与此同时,同样由于许可证问题,网友们的各种恶搞和自拍视频也许也将从网络中绝迹。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起,一直到登上春晚舞台的“英伦组合”版《本草纲目》,民间自行制作发布的各种视频曾令人不由得敬佩民间的“智慧”,感叹中国网民实在“太有才了”。而后舍男孩等名字更是一时风靡整个网络。

但依照通知规定,网友个人获得许可证实为天方夜谭。这一纸公文也使作为视频传播载体的视频网站濒临危险边缘。这更激发了网友们的不良情绪。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尹鸿对记者表示,这一通知的出台同时集保护知识产权和提高内容审查合法性为一身,有利于规范各个视频网站,减少网络上的不良信息,但操作细则及如何平息网民激烈情绪反应则成为难题。

许可证背后的管理思维

羽戈 青年学者

国家广电总局近来连连发令,引发网民热烈反弹。具体说来,就是每过一段时间,广电总局便要挺身而出,发布一项冠冕堂皇的通知或政策—其实质往往为禁令,禁止某位明星的广告,禁止某类节目的播出,禁止某部影片的引进,似乎不禁止一点什么,就不足以展现它存在的价值。但是,当一个主职是策划、引导的部门干起了剪刀手的活,则需要考虑是否存在管理模式的错位。

从表面上看,近日出台的《通知》似在呼吁加强对外国影视剧的知识产权保护。实际上,则是为了拯救日渐低迷的国产影视剧市场。就像以前禁止各级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境外动画片,但国产动画片由此起死回生吗?《通知》依然以禁令的形式堵塞外来的凶猛洪流,而国产影视剧能否改变泥沙俱下的惨淡局面?

没有人能够乐观。据报道,其实早在去年1月,广电总局就曾下发《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网上传播的影视剧必须取得广电总局所颁发的相关许可证,并要求在2008年1月31日前没有取得许可证的网站不得播放影视剧视频。可我们已经看到,这一年多以来,无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如既往播放得如火如荼,《24小时》、《越狱》的光芒继续照亮了东方的虚拟天空。广电总局的禁令早被风干为一纸空文。其中缘由,不外是禁令缺乏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管理对象已经找到了规避的路径,甚至直接视而不见。

另外,禁令操作遭遇多重阻力:有多少网站可以独立取得《越狱》的版权呢?有几成受众愿意放弃已然获得的便捷?这一博弈,由于其单一的管理模式,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禁令禁而不止的结局。

我不认为广电总局没有勇气正视这一困局。可它即便勇于正视,又当如何?从这个机构诞生之日起,它的工作方法就不是服务和疏通,而一直以压制和堵塞为主导。这里透露的信号不言自明。许可证背后,潜伏着剪刀手的无奈笑容、陈旧的管理思维模式。另一方面,禁令所衍生的权力快感,反过来加剧了权力欲的膨胀。循环往复将广电总局卷入了权力的巨大漩涡,终使它无法自拔,难以寻求真正的两全之策。

国家广电总局如果希望改善这种被动的局面,恐怕不能继续重复这种粗放式的管理途径,而应当正视网民和网站的利益诉求,从根源下手解决国产影视剧质量问题,解决境外影视剧版权问题,因此,需要改变的还是困扰整个机构的体制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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