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刘泽宁)乘客楚先生在火车开车前1小时退票遭拒,起诉铁道部,要求法院确认“开车前6小时内不退票”规定违法,并要求退票及承担55元的经济损失。日前,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楚先生诉称,今年2月26日,他购买了当天21时57分的Z73次列车的软卧车票一张,票价为400元。因临时有急事,需要改乘飞机,当日21时许,楚先生到北京火车站办理退票手续,工作人员以“开车前6小时内不予退票”的理由拒绝退票,并说这是铁道部的新规定。与工作人员争执后,仍未能退票,楚先生当晚没有乘坐Z73次列车。
楚先生认为,铁道部在今年1月7日下发《关于调整春运期间旅客退票、改签有关办法的通知》,通知中规定的“开车前6小时不退票”,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具有合法的效力,自己没有得到铁路部门的运输服务,400元票款白白被铁路部门获得,铁路部门属于不当得利。他起诉铁道部,请求法院确认铁道部的“开车前6小时内不退票”规定违法。同时楚先生将北京市铁路局列为第三人,要求法院确认北京市铁路局不退票违法,并要求退票和承担55元的经济损失。
昨天,铁道部未回应此事。
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 起诉焦点
“不退票”属变相提价
楚先生认为,火车票价是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更是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的范围。铁道部之前的规定是,乘客退票时扣除20%的手续费,现在规定“开车前6小时内不退票”,实质上增加了乘客的义务,变相增加了车票的价格。根据价格法规定,铁道部提高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火车票的价格,应当经过国务院批准,铁道部“变相提价”没有国务院的批准,就是违反价格法。
铁道部“不退票”应公开听证
楚先生称,《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公用事业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制定听证制度。铁道部的变相增加票价的行为没有听证,违反价格法。另外,铁道部还应在火车票上印有此规定,以方便乘客了解。而且,全国的退票款是一大笔钱,铁道部应该公开这笔钱的使用情况。
相关文章
- ·北京麦当劳小时薪酬折算违法被起诉
- ·铁道部对属下的通报批评体现了乘客博弈的力量
- ·列车空调失灵 “铁皮烤箱”里乘客熬30小时
- ·铁道部:网上订票系统已进入调试阶段
- ·铁道部正建设正式订票网 前期或只预订高铁票
- ·铁道部:降低高铁票价须靠政府补贴
- ·东北雨雪导致107列进京列车晚点 铁道部道歉
- ·铁道部:目前中国铁路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
- ·业主开车回家得违反交通法 不违法要绕十里路
- ·订“亲情协议”不能违法
- ·天津:劳动者每天加班不能超过3小时
- ·加班340小时无休息 3员工申诉百事公司违法用工
- ·波士顿大学生违法下载 侵犯音乐版权遭起诉
- ·孕妇能不能开车?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加强联运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加强联运
-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加强联运
- ·国务院、铁道部就《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答
- ·国务院、铁道部就《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答
- ·男子开车送朋友回家肇事身亡 车内乘客遭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