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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度假”维权:一场失败的胜利
www.110.com 2010-09-17 17:32

  一些写字楼往往是分时度假机构扎堆宣传的地方,朝阳工商悬挂标牌提醒消费者警惕陷阱。郭尊儒/摄

  失踪公司不认账 部门监管有空缺 仲裁胜利拿不到钱

  ■事件回放

  孟先生在顶级分时度假公司入会后,发现合同涉嫌欺诈,去维权时被分时度假公司的销售人员困在屋里两个多小时才脱困。自此,也引发了大量发觉被骗的消费者,向顶级分时度假公司维权。2007年本报曾连续报道分时度假公司欺骗消费者一事,引起了各界对分时度假陷阱的广泛关注。

  核心提示:分时度假受害人两年维权

  胜利等于失败——直到昨天,刘女士手中还保留着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一纸仲裁书,因为上面的裁决结果是对她两年辛苦奔忙的答复。根据仲裁结果,刘女士可以要回她被分时度假公司骗走的款项。“执行是在外地,而且此前的案例中即使强制执行也不一定能要回。”由于分时度假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加之监管方面法律的缺位,这就更让处于弱势中的消费者处于“无人撑腰”的困境。对于98个维权家庭来说,他们的胜利只是存在于纸面上。

  ■维权

  上门要说法被关俩小时

  “人家说:‘骗的就是你们这些老家伙’”

  对于98个维权家庭来说,2007年的受骗经历记忆犹新。而孟先生更是遭遇了维权时的可怕一幕:孟先生当年在顶级假日顾问公司度假顾问的游说下,花了36000元入会,对方承诺购买桂林漓江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的度假中心的权益后,就可以与其他国家的旅游者进行交换。30多天后,孟先生收到了邮寄的会员卡,和资料一起寄来的还有桂林漓江高尔夫乡村俱乐部的会员条款,条款中为会员设定了很多条件,以及一些顶级假日没有告知的费用,例如出租房屋要收5%的房租作为佣金等。

  认为顶级假日顾问涉嫌合同欺诈的孟先生等人,前往顶级假日顾问要求退费时,被顶级假日的工作人员反锁在办公室内,孟先生还记得,一位工作人员甚至说:“骗的就是你们这些老家伙。”报警之后,被禁闭两个多小时的7名会员才得以回家。此后,顶级假日顾问公司人走楼空,98个家庭开始长达两年多的维权。

  98个家庭被骗走的钱总额达到242万元。“因为投诉和维权,一些人曾遭遇过分时度假公司的威胁和报复。”维权代表丁先生说,在顶级假日失踪两个月后,有人又接到分时度假的推销电话。后来发现,顶级假日的原班人马后来又开办了金澜分时度假公司,但因为该公司不承认与原公司有关系,法人代表也确实不是原顶级假日的负责人。金澜分时度假公司在去年8月以涉嫌诈骗被查处。在电视台《大家说法》播放的抓捕案情中,金澜的负责人称,顶级的倒闭是因会员追债闹事而无法经营,他不敢用自己的名字注册金澜公司,而且公司实际上根本没有国际交换的能力。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

  去年5月,经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仲裁,4个家庭胜诉,判令与消费者签订承购合同的公司返还已交款项。“这看似是我们维权成功了,可是没有实质作用。”维权代表说,现在别说对方不给钱,就是法院执行也很难要回来,况且还是在桂林,自己也没有精力。

  分时度假无主管部门

  “引进了产品,出了问题没人管了”

  维权代表说,他们在和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接触中,得到的一个说法是,认定分时度假公司的行为属于诈骗和非法经营的证据不充足,“缺少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定。”维权代表认为,分时度假属于旅游行业,国家旅游局应是行业主管部门。市工商局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表示,在调查一些案件时,主管部门的认定对处理举报问题有较大影响。

  维权代表提供了国家旅游局批示分时度假的文件,意在说明国家旅游局对分时度假经营活动存在主管关系。RCI亚太公司最初将分时度假概念引入中国,发生问题的分时度假公司很多是其加盟度假村和代理商,而RCI设立北京办事处就是由国家旅游局批准的。“这相当于产品引进了,现在出了问题没有人管了。”

  维权代表提出,欺骗他们的公司业务已涉及组织国内游客出国。根据《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分时度假公司没有旅行社的资质,此举属于违法。主管这方面的正是旅游部门,他们多次向国家旅游局举报分时度假公司,但国家旅游局以不属于职责范围为由而不予受理,“如果国家旅游局不管旅游,那么应该是哪个部门管?”

  两年多的维权四处碰壁,让98个家庭的维权代表数度都想放弃。“最初投入大量精力维权的人,现在都已经坚持不住了。”国家旅游局给维权代表的几份回复显示,维权代表多次与国家旅游局接触,工商局、公安局更是跑了无数次。“我们有人研究相关的文件,有人负责与各政府部门联络。”维权代表说,他们都已经成了工商局的“常客”,局领导都已经见了三次。

  ■相关说法

  国家旅游局:

  不具备监管职责 建议多部门认定

  国家旅游局回复记者表示,国务院未授权分管分时度假的工作,无法回答有关分时度假方面的问题。维权代表曾请政协委员吴雁泽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对分时度假规范管理的提案》,得到了国家旅游局的答复。国家旅游局认可分时度假已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有必要加强规范。国家旅游局指出,分时度假活动涉及商业、金融、旅游、房地产、酒店等各方面,监管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设立分时度假企业也没有列为需要旅游行政部门前置审批的项目,因此国家旅游局不是主管部门。

  国家旅游局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分时度假活动是否属于商业欺诈、非法集资,可以由公安、工商、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法院进行认定和处理。对于国家旅游局的答复,维权代表并不满意,“国家旅游局给政协提案的答复里建议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政协委员、分时度假受害会员都应该如何做,唯独没有自己要怎么做。”维权代表称,若不是在分时度假公司内张贴着国家旅游局给RCI的题词和照片,看到国家旅游局曾经屡次发出过支持分时度假的正式文件,他们也不会轻易相信骗子公司的虚假宣传,更不会购买分时度假产品。吴雁泽委员的提案中,也指出分时度假维权之痛,由于案情复杂,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和法律依据,全国各地公安局、工商局、旅游局、建委、税务局等对于群众举报分时度假问题,极少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即使立案调查,也难以查清,没有结果只能撤案。

  “维权之路再难我们也一定坚持到底,决不允许打着分时度假公司幌子到处行骗而无人监管的现状继续下去。”受害家庭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尽快有法可依,能有职能部门监管分时度假行业,遏制分时度假公司行骗之风。

  本版撰文 首席记者 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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