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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特别巨大的欺诈型勒索行为应定诈骗罪(2)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为从根本上解决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量刑上的不平衡问题,建议在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的规定中增加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刑规定,即“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样就与诈骗罪在量刑上保持协调平衡。但是,在不改变目前的立法规定情况下,笔者认为,为保持罪刑平衡,司法实践中对那些涉案数额特别巨大的欺诈型勒索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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