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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效应与遏制预防职务犯罪(4)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当前,由于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相对于飞速发展的经济建设显得滞后,社会主义民主尚不成熟,权力缺乏充分有效的监督,对外开放带来的外来消极因素对人们世界观、价值观的巨大冲击,因此,潜在的负面“蝴蝶效应”的风险也在扩大。一旦某可社会发展条链上的某一点发生变异,某个监督环节出现漏洞和偏差,引起某个系统坍塌的危险很大。所以,要保持遏制和预防机制体系对职务犯罪细小的萌动的高度敏感和警觉,使得职务犯罪细小的扰动,能够在局部就被缓冲掉,而不至于在整个系统里面放大而带来更大范围的灾难性的后果。

  三、指导我们利用积极效果的“蝴蝶效应”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

  如前所述,“蝴蝶效应”带来的不一定都是负面的,也可以作为积极的重要手段。任何一个系统都可能或者说在某一个时期处于一种不平衡状态。这就是说,看似强大的严密的系统,有可能存在被细小的扰动而引起坍塌的可能。这就是说,我们可以找到那个系统中业已存在的不平衡状态点,使用很小的启动,形成巨大力量为我所用,摧毁该系统。从我们过去查办的串案、窝案、片案可以看出,不少职务犯罪都不是孤立的,往往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系统形成严密的系统,尽管其上下庇护,互相串通,手法隐蔽,勾结严密,但也有内外矛盾,也有行为纰漏。如果善于从这些不平衡点入手,就可能掀起飓风。特别是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互相依赖性加强、虚拟特征日益明显,我国法制建设还在加快健全和完善,各种新型犯罪不断产生的情况下,一点很小的初始扰动,都有可能被放大后变成一场巨大的法制风暴。

  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践中,要主动地利用“蝴蝶效应”,扩大遏制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我们已经进入了信息和网络时代,人们不仅可以从广播、电视、报纸中获取和交换信息,移动通讯网、互连网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人获取交换信息的重要途径,而且由于网络的互动性、参与性,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其中,我们要及时把握时代特点,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扩大我们的遏制预防工作效果,制造一次次“蝴蝶效应”,使更大规模的遏制预防职务犯罪的龙卷风刮起,以强大的“蝴蝶效应”产生更加广泛的震慑效果,推动法制的进步和发展。

  四、提示我们对职务犯罪的复杂现象和遏制预防职务犯罪中的复杂问题,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

  “蝴蝶效应”理论告诉我们,要以稳定的心态面对非稳定的事件,在非稳定环境下谋求稳定发展。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把握职务犯罪的动向和遏制预防机制发挥作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方,面对复杂情况,处乱不惊。考察一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起步早、成就突出的国家和地区,不难发现,它们往往拥有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立法,把预防职务犯罪确立为依法必须进行的工作,应当预防而不预防,就是违法。在这一点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第二,走好分叉发展之路。现实世界的事情充满了敏感性和突变性。我国正处在各个方面的高速发展时期,新的事物不断涌现。当形势向着更新更高的方向转变发展时,我们要从各个方面及时适应。职务犯罪的手段变了,我们的遏制预防措施应该是早有准备,及时应对,尽量避免滞后,减少犯罪给社会发展造成的阻碍和危害。努力使我们的工作走好同步前行之旅,注意与新知识的同步,与新规则同步,与新行为方式的同步,与新的世界观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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