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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职务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对策(3)
www.110.com 2010-07-15 08:31



  第四,依法惩治腐败,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面对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加大惩治力度不失为一种有效做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这也应该是依法惩治腐败,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基本要求。另外还需要拓宽监督渠道,让广大的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参与到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监督上来,体现对权力监督的社会性、民主性和广泛性。

  职务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通过对其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工作中,必须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必须立足于履行检察职能,体现宪法属性,紧紧围绕检察职权,在查办大案要案中,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配合和系统预防、部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防止在工作中脱离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结构中的分工和定位,更不能超越职权行使权力。只要我们运用正确有效的手段,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敢于坚持不懈地同腐败问题作长期而坚决的斗争,才能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才能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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