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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 加强反腐倡廉 构建和谐社会(2)
www.110.com 2010-07-15 08:33

  检察机关开展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践充分标明,检察机关运用检察职能开展预防工作,是防范和减少职务犯罪,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措施,是检察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可靠保障,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广大企事业单位干部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向全党明确提出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谐社会是社会的各种要素和关系朴素融洽的状态,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对于我们党来说,就是要通过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动员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腐败是社会存在的毒瘤,是导致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它直接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认同度。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工作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要通过查处腐败分子,规范从政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不受侵害,使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社会精神风貌健康向上,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其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原则,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决定了我们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为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断奋斗。所有国家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公仆的职责之一就是将人民群众创造的物质财富合理地分配给人民群众。存在于个别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在经济上的主要表现,是对财物的占有和挥霍,它实质上是对社会生产关系的侵犯,侵占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破坏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制造干群矛盾,激化人民内部矛盾。当然,造成这一结果除社会存在的腐败原因外,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通过查处腐败分子,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保证财富合理、公正地分配。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然而,腐败现象腐蚀党和国家的政治制度、法制制度、政府机构设施等上层建筑领域,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和谐发展。腐败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破坏,剥夺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动摇了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削弱了人民群众的责任感。民主是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其实质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社会成员和睦相处,就没有社会关系和谐顺畅。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就是通过制定党纪政纪和加强对党纪政纪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使掌握公共权力者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正常化、有序化和民主化。人民群众生活在和谐的民主环境中,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参政议政,社会成员各尽所能,全社会稳定有序发展,这是构建和谐社会要达到的目的。

  总之,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反腐倡廉,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社会群体中塑造诚实劳动、人人平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达到全社会各要素和关系相互融洽,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全社会稳定而有序,最终实现政通人和、社会和谐。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游贤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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