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假冒专利罪的构想(3)
www.110.com 2010-07-15 08:30
实践中,笔者曾发现一些带有惯犯性质的侵权人。这些人曾因侵犯他人专利权而在民事诉讼中败诉,但拒不思过,反而变本加厉,以致侵权行为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多次侵犯他人的专利权,违法销售额累计达100万元以上。在这种情形下,单纯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是不足以扼制其侵权行为的,因此,必须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关于侵犯专利权罪的刑事责任,笔者建议,对犯侵犯专利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从总体上说,专利侵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于假冒专利行为,而假冒专利罪的法定刑最高也只有三年,因此侵犯专利权罪的法定刑不宜超过三年。再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侵犯专利权罪的法定刑也不高。例如,在法国,犯侵犯专利权罪的,处两年监禁及100万法郎的罚金。再如,根据德国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犯侵犯专利权罪的,判处罚金或者一年以下的监禁。考虑到我国刑罚总体上重于德、法两国的刑罚并且我国采用相对确定的法定刑,将本罪的刑罚确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是合理的。
- 上一篇:法治、罪刑法定与刑事判例法
- 下一篇:刑法在网络环境下受到的挑战
相关文章
- ·完善假冒专利罪的构想
- ·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
- ·广州市查处冒充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实施办法
- ·湖南长沙捣毁假冒与侵权专利产品生产老窝
- ·海南布下“天网”查流通领域假冒专利
- ·我国完善专利代理服务体系助推专利制度发展-建
- ·追缴制度之完善构想兼与附带民事诉讼之比较
- ·【公司清算】完善我国公司清算制度的立法构想
- ·民事证据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若干构想
- ·完善执行监督的构想
- ·关于完善我国法医学鉴定体制的构想
-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立法完善之构想
- ·完善我国律师业务培训制度的几点构想
- ·债权转让制度完善构想
-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立法完善之构想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关于假冒专利罪
- ·金融诈骗罪立法完善构想
- ·假冒专利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 ·完善我国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构想
最新文章
- · 陷害教唆理论初探
- · 刍议受贿罪的惩治对策
- ·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 · 论预防之刑
- · 危险犯分类质疑
- ·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 · 试论均衡量刑权的思路
- · 对“刑罚的执行”法律定位的学理
- ·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
-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界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