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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新华网吉林频道10月26日电(记者周立权)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出席吉林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时提出,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刑事案件质量有更大的提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张军指出,目前,刑事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层次,重点解决好证据问题和落实刑事宽严相济的政策问题,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克服"宁重勿轻"的意识,使刑事审判工作最大限度地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张军提出,对于疑难案件的处理,在定性存在争议、难以确定的情况下,要善于依据刑事政策,从服务大局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处理问题,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社会效果是评判案件裁判最终效果的标准,是确保刑罚功能发挥的基础,必须努力兼顾两个效果,努力追求积极的案结事了。

  张军说,宽严相济政策的落实,最根本的目标是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关于赔偿与量刑的问题,凡是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积极减少社会危害的,都可以从宽处理。但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案件,不能调解。实践中,一些司法机关开展了刑事和解工作,对此,应当大力提倡和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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