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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集200人饭店占座发泄不满
www.110.com 2010-07-15 10:39

    3名被告人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分别判刑

  北方网消息:为达到承揽一家美食城所用材料的采购权,3名男子纠集200多人捣乱,近日,该案经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3名被告人做出判决。

  今年7月2日,孙某为达到承揽河西区丁香花园美食城所用材料的采购权、被告人张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的目的,二人共同策划纠集多人去美食城内捣乱,进而威胁美食城老板满足其要求。7月3日17时20分许,孙某指使宋某纠集社会青年200余人来到该美食城,采用占座方式,将美食城大厅及部分单间占据,进而向美食城负责人提出承揽美食城内所用材料的采购权的要求,在得到美食城负责人的答复后,方命人撤离。占座持续近2小时,期间导致丁香花园美食城无法正常营业,直接损失营业额约2万余元,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该案机关以被告人孙某、张某某涉嫌向河西区检察院移送审查,主诉检察官刘鸿芸经认真审查认定被告人孙某、张某某为实现其无理要求及发泄其不满情绪共同策划后,由孙某组织、指挥,扰乱企业营业秩序,致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其行为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认为被告人宋某积极参与,应依法予以追诉。近日,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孙某3年6个月,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宋某有期徒刑2年。

  新闻帮助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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