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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罪在治理中两大困难
www.110.com 2010-08-03 17:49

  日前,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专门组织学者、实务界专家就如何依法打击非法传销问题召开研讨会。与会专家争议最多的还是传销如何认定及处罚的问题。
  自1998年国务院确定打击非法传销以来,12年过去了,涉及非法传销的案件层出不穷。随着直销条例的颁布,关于非法传销的认定问题,打击非法传销的职责划分问题都在进一步细化。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传销领域的犯罪日趋复杂化,12年来传销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也格外引人注意。国家打击非法传销的立法原意需要丰富,执法过程中的依法行政问题成为焦点,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对待涉嫌传销犯罪的争议也是此起彼伏。
  认定:促销,还是传销?
  “传销是合法的经营模式,只有涉及非法了,才是国家打击治理的对象”,留美学者周大伟先生介绍了美国的例子,向与会者介绍传销的原理及传入我国的经过。
  周大伟认为,应该承认传销在国外是合法的,传入我国后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以次充好、假冒伪劣、非法拘禁等,但触犯刑法就按刑法处罚即可,没有必要单列出来。并且,打击非法传销还有政治上的考量。
  会议上,专家谈的第一个层面的问题还是非法传销的事实认定问题。与会学者研究了近年发生的两起典型案件,一个是已经宣判的亿霖非法传销案,一个是刚刚判决生效的青岛金华海公司涉嫌非法传销案。
  亿霖案件的代理律师李霄林力主传销无罪。“传销与非法传销之间有一个根本的区别,那就是每一笔收入是否合法,没有任何欺骗及其他违犯刑法的问题就不应当定位非法传销。至于返利的问题,不过是一种管理和促销手段。“律师没有底薪,也是靠自己拉取业务来得到薪水,律师事务所是不是都在那传销啊?”
  而与会的市场管理专家则认为,仅从一些公司的经营模式看,公司直接把产品卖给终端客户,把传统代理中节省下来的中间费用奖励给消费者,通过有效的促销激励,把创造出来新的利润奖励给消费者,拉动了消费需求和消费欲望,企业也达到了扩大市场的目的,这从营销角度来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创新意识的促销。
  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着重指出,“看是传销还是非法传销,好还是坏?有一个很简单的判断方法,就是你这个活动创不创造财富。”  2010-03-04 00: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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