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电广通)(2)
www.110.com 2010-07-19 16:03

  (二)中电广通2004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04年4月21日,中翔海河划给电子财务150,000,000元,用以支付中电广通的票据贴现款。对上述事项,中电广通未计入2004年中期报告会计报表,也未在2004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同时,中电广通对2003年确认收入形成的应收中国有线款项亦未做账务处理。造成2004年中期报告少计应收账款(中国有线)150,000,000元,少计其他应付款(中翔海河)150,000,000元。中电广通当期资产、负债披露数额分别为693,469,349.83元、165,447,722.60元,虚减数分别占当期披露数额的21.63%、90.66%。

  签字同意2004年中期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单昶为2004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同意2004年年报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贾利民、郁洪良、马雅琳、钱锋、熊克力为2004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倪剑云、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郭伟为2004年度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三)200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中电广通编制2004年年度会计报表时,对上述应收中国有线款及应付中翔海河款仍未做账务处理,造成虚减应收账款(中国有线) 150,000,000元,虚减其他应付款(中翔海河)150,000,000元。同时,少计提减值准备7,200,000元(根据中电广通2004年年度报告披露,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2年计提比例10%。由于 2005年3月24日中国有线支付中电广通78,000,000元,该事项发生在2005年3月28日中电广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2004年年报之前,因此少计提坏账准备的基数为150,000,000元扣除78,000,000元后的数额)。中电广通当期资产、负债披露数额分别为812,538,241.23元、259,245,955.01元,虚减资产、负债数额分别占当期披露数额的18.46%、57.86%,中电广通当期利润披露数额为38,598,778.08元,虚增利润数占当期披露数额的18.65%。另外,中电广通对关联单位中翔海河为其垫付贴现款事项未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签字同意2004年年报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单昶为200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同意2004年年报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贾利民、郁洪良、马雅琳、钱锋为2004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倪剑云、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郭伟为2004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中电广通2005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2005年3月24日,中国有线向中电广通支付78,000,000元。2005年3月31日,中电广通将78,000,000元转划给中翔海河。2005年-2006年,融创经纬和中电科技向中翔海河先后共计支付59,985,000元,用以归还中翔海河为中电广通垫付的贴现款(其中:融创经纬2005年5月、2006年1月分别支付10,000,000元、40,000,000元,2006年7月,中电科技支付中翔海河9,985,000元)。

  中电广通对其因2003年确认收入而应收中国有线余款72,000,000元仍未入账,导致中电广通2005年中期报告少计应收账款(中国有线)72,000,000元,其他应付款(中翔海河)72,000,000元,少计累计坏账准备7,200,000元,多计期初未分配利润7,200,000元。中电广通当期资产、负债披露数额分别为993,830,763.69元、397,492,612.04元,虚减资产、负债数额分别占当期披露数额的7.24%、18.11%,中电广通当期利润披露数额为19,332,719.19元,虚增利润数占当期披露数额的37.24%。另外,中电广通对其由控股子公司归还中翔海河票据贴现款事项(2005年5月融创经纬支付中翔海河10,000,000元)未在2005年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签字同意2005年中期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单昶为2005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同意2005年中期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贾利民、郁洪良、马雅琳、钱锋为2005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倪剑云、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郭伟为2005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五)中电广通200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中电广通编制2005年年报时,对其因2003年确认收入而应收中国有线余款72,000,000元仍未入账,导致2005年年报少计应收账款(中国有线)72,000,000元,少计其他应付款(中翔海河)72,000,000元。少计提坏账准备7,200,000元,累计少计坏账准备14,400,000元,虚增当期利润7,200,000元,多计期初未分配利润7,200,000元。中电广通当期资产、负债披露数额分别为1,380,477,001.58元、744,678,395.36元,虚减资产、负债数额分别占当期披露数额的5.21%、9.66%,中电广通当期利润披露数额为58,553,747.16元,虚增利润数占当期披露数额的12.29%。另外,中电广通对前述由其控股子公司归还中翔海河代垫票据贴现款事项(2005年5月融创经纬支付10,000,000元)未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签字同意2005年年度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单昶200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同意2005年年度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贾利民、郁洪良、马雅琳、范卿午、徐华为200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时任总经理倪剑云、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郭伟为200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六)中电广通2006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中电广通编制2006年中期报告时仍未对其因2003年确认收入而应收中国有线余款作账务处理,导致2006年中期报告少计应收账款(中国有线)72,000,000元,少计其他应付款(中翔海河)72,000,000元。少计累计坏账准备14,400,000元,多计期初未分配利润14,400,000元。中电广通当期资产、负债披露数额分别为1,395,235,781.89元、746,796,497.94元,虚减资产、负债数额分别占当期披露数额的5.16%、9.64%。另外,中电广通由其控股子公司归还中翔海河代垫票据贴现款事项(2006年1月融创经纬支付40,000,000元)亦未披露。

  签字同意2006年中期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苏振明为2006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同意2006年中期报告的中电广通时任董事长单昶、贾利民、郁洪良、范卿午、徐华为2006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时任总经理倪剑云、时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郭伟为2006年中期报告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