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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要充分
www.110.com 2010-07-19 16:03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制作的记载违

  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等事项,具有法律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目前,一些

  食品药品监管机关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多采用格式化填写,说理性比较差,

  体现不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倡导的说理性行政处

  罚决定书既说明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又客观地分析了处罚结果和当事人的主观

  态度,对当事人从心理上服罚认错起到了一定作用。

  例如,下面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摘要)就客观地记载了违法事实、处罚依

  据和处罚结果等事项,并且对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进行充分说理。

  案情:

  2005年4月22日,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

  位于温岭市太平街道××路××公司销售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药品(批号04010

  2)予以抽样并送台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结果不符合相关的规定。经初步

  审查,该药品为劣药,遂予以立案。

  处罚结果:温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调查取证后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

  该单位于2005年4月从××制药有限公司购入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批号×××

  )药品360盒,嗣后以每盒63.56元的价格将该批次药品销售给有关医疗机构和药

  品经营企业,货值计人民币22881.60元。该单位在购进药品前虽然已经对××制

  药有限公司例行了资格审查,并且符合首营药品的有关规定,但在监督抽验中经

  台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结果该批次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药品不符合《卫生部

  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五册》标准的规定,且检验结果符合《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第(六)项规定之情形,应按劣药论处。至此,该单位已销售

  该批次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药品284盒,获取违法所得计人民币18051.04元;

  库存该批次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药品33盒,召回该批次的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

  药品40盒。上述事实有台州市药品检验所药品检验报告书(编号:0050271)、

  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查封物品清单、现场照片、商品验收入库凭证、品种

  销售情况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制药

  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相关资料等证物予以

  证实。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

  令立即予以改正。鉴于该单位在购进药品前已经履行资格审查,且符合首营药品

  的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销售的药品是劣药,同时积极召回不合格药品,

  主动将危害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符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

  )项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情形。因此,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之规

  定,做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是没收剩余的该批次复方仙鹤草肠炎胶囊73盒;二是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51.04元;三是处以该批药品货值一倍的罚款,即罚款人

  民币22881.60元整。

  参考以上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笔者认为,一份说理透彻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对案件事实叙述应以调查所得的证据为基础,紧扣违法构成基本要素展

  开。违法构成基本要素是决定违法行为性质、过错大小、程度轻重的基本条件。

  所以,在叙述违法事实时,要围绕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客观叙述违法的经过和后果,使稽查、办案、审核人员等均对案件基本事实一目

  了然。

  二是对违法行为的主观态度、悔过表现、侵害结果等应有必要的说明或评价。

  因为主观认识、悔改表现、侵害结果等情节将直接影响处罚结果,所以对其正确

  的说明和评价,不仅能促进当事人从心理上服罚认错,而且能给一般的社会公众

  以教育和警示,真正发挥法律文书的处罚、教育、指导、评价作用。

  三是对经过听证的案件,是否采信当事人提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也应叙述清

  楚。对听证中陈述申辩理由采信情况的叙述,不仅反映了行政机关执法的公开性、

  透明性,也能增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理性。

  四是对从轻或减轻处罚、从重或加重处罚的,必须叙述清楚。即应把从轻或

  减轻、从重或加重处罚的情节、理由、法律依据作必要的叙述。这不仅是公正、

  公平、公开执法的要求,也是对当事人的一次警示和教育。

  五是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字表述力求规范。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选词

  造句准确,文字取舍恰当,事实叙述清楚,论述说理充分。既不能为了文字简短

  而过分简单,也不能为了清楚而繁琐,要纠正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宜粗不宜细,

  宜简不宜详”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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