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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资增长有了法律保障
www.110.com 2010-07-17 07:39

  昨日,富士康工会主席陈鹏和富士康集团总经理陈振国,分别代表职工方和行政方,在一份覆盖富士康在深圳地区40多万员工、以工资增长为核心内容的集体合同上签字。签约后,本报记者采访了在场见证的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请他解读这份备受关注的“重量级”集体合同。

  记者:富士康这次签集体合同,一个月就完成了,为什么会这么快?

  王同信:富士康的集体协商其实从去年已经开始了,但当时遇到了突如其来的国际金融危机,富士康担心业绩大幅度下滑,对工资增长是有顾虑的,所以去年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是劳动保障方面。但是市总工会始终没有放松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因为工资和工资增长是工人的核心利益,也是工会的核心工作。今年11月,全总领导到富士康调研时,对进一步提高员工收入、建立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引起了富士康的高度关注,两方面相结合,就使这次协商比较顺利。

  记者:合同约定明年工资增长不低于3%,是高还是低?

  王同信:双方约定3%,确实不算高。但要注意到,3%是“保低不限高”,一线员工的工资增长很可能是6-7%。而且这份合同最大的成果,不仅是确定了工资增长的目标,更主要是建立了工资增长机制,今后每年12月份工会和行政都要谈,这就意味着工会能够代表职工每年都提出来工资增长目标,这使工人的工资增长有了一个法律保障。

  记者:富士康这次工资集体协商有普遍意义吗?

  王同信:富士康是特大型企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外向型企业,所以富士康能做到的,其他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都应该能够做到,因为富士康更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在这方面,富士康确实起到了表率,下一步我们还要在国有大型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当中强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这项工作,要让这些大型骨干企业为社会起到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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