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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超标”之争不能光打口水仗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这也怪不得消费者。劣质奶粉、苏丹红、瘦肉精、重金属超标……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刺激着消费者脆弱的神经。正如有人所言,曾经相信“每天一斤奶,强壮中国人”,没想到那么多三聚氰胺;如今买瓶水,谁知竟然可能“砷超标”!

  对企业来说,如果不能自证清白,那么无疑意味着灭顶之灾。就政府部门而言,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警”,无疑是值得肯定的进步。

  然而,海口市工商局的“预警”似乎并没有让企业心服口服,被查处的农夫山泉和统一不仅对检测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严重质疑,并表示不排除采取诉讼途径“维权”;而许多消费者也表示,面对这样的口水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权威说法。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是消费者的本能反应,但政府部门作出时却不能跟着感觉走。企业的质疑,正在于海口市工商局的执法“硬伤”:比如,涉嫌含毒的产品都是自行“封存”的,无法确保“样品”是否为假冒伪劣产品;再比如,检测发布既没有向企业予以核实,也没有给企业行政处罚通知书。

  这显然与《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不符:“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当要求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采样规则进行取样,并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标称的食品生产者。”不仅如此,当记者采访予以核实时,海口工商局科长、主任、副局长一直通过各种借口拒绝或者婉拒。如此执法办事程序,也难怪企业不服气了。

  毋庸置疑,与强势的企业相比,政府理所当然更应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这样的保护,只有出自依法行政,才有根本和长远的意义。政府部门既要注重实质正义,也要注重程序正义。后者不仅是前者的保证,同是也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程序正义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支柱,如果不考虑程序正义,那么政府发布的任何“警示”消息的权威性,都会大打折扣。

  当然,对于有关企业来说,如果其产品里果真“砷超标”,那么此时越是激烈地喊冤和辩白,越会在真相大白后陷入被动、为人不齿;如果产品质量确实合格,也未尝不是一个反思的契机:为什么这样一个不合法定程序检测结果的发布,会引起消费者如此强烈的反应?为什么对食品安全的质疑,总会有如此深厚的“群众基础”?

  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对于企业来说,在自证清白的同时,更应该警醒: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是产品责任。除了宣传“良心品质”之外,更要把产品安全贯穿到每个生产环节中,无论对自己,还是对消费者,都是一种“程序正义”。(本报特约评论员范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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