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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污染企业撕毁封条的霸气何来?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面对政府部门为非法污染企业贴上的封条,企业在既没有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并得到准许,也没有得到行政执法部门同意解封意见的情况下,能将其撕掉吗?经监利县政府依法强制关闭的4家五氧化二钒冶炼厂,用他们的野蛮行为告诉你:可以。其公然藐视法律法规和政府关闭决定,置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的嚣张举动,令人瞠目结舌。

  
  这一现象引起该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10月14日下午该县召开专题督办会,迅速部署关闭非法污染企业的工作。4家非法企业的法人代表已被监利警方依法拘留,4家非法企业的银行帐户同时被依法封存。(10月14日《长江商报》)
  
  我们期待着该县对非法污染企业的进一步处理措施。与此同时,人们一定想知道,到底是谁让非法污染企业有了撕毁封条重新开工的霸气?也只有弄清了其中原由,才能狠下猛药,去掉非法污染企业负责人头脑里的“脓根”,让他们再也不敢如此“勇敢”,同时也才能有效震慑其他蠢蠢欲动、意欲如法炮制的非法污染企业主。
  
  可以肯定的是,非法企业主有一笔自己的经济帐,并且把如意“小算盘”打得贼响。他们之所以敢于撕毁封条重新开始非法生产,是因为在他们自己的“小九九”里,应该有企业不会再次被关停的侥幸。要是真被再次关停了怎么办?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也考虑过,答案就是:再次被关停也不亏。他们对税务、环保、工商等部门宣称自己收入是多少,实际收入肯定高出这一数据。把撕毁封条重新生产的产品卖出去,所得利润再刨去他们根据往例估计的执法部门的罚款金额,他们还有赚头。
  
  对这样的“小算盘”,执法部门应该坚决打消。一是不能让他们铤而走险的行为逃脱制裁,通过发动群众举报、有关部门检查等方式,摸清非法污染企业关停后的动向,发现不按规定重新开工的立即处理。二是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当然,经济处罚必须有其依据,其额度也总有个上限。但别忘了,污染企业还侵害了周边群众的健康权益。虽然监利县的非法污染企业与周边群众的皮肤病感染有无关系尚无定论,但一有定论,则法院应积极为受损群众提供司法救济,通过民事审判维护群众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污染企业负责人因为对重罚的畏惧而停止非法生产。
  
  另外,污染企业胆敢在有关部门给其贴上封条不到一个月或刚刚月余之际(据10月14日《长江商报》),罔顾法规与民意,毁封开工,其牛气远超一般群众,难免让人怀疑其有“后台”、有“靠山”。究竟有没有“保护伞”?也是有关部门应该直面的问题。如果非法污染企业主倚仗的就是当地有关部门的优待,那现在就该是有关部门对其申明利害的时候了。如果他们有更大的保护伞,有关部门也不应回避、将就。只要是依法办事,保护人民群众利益,那再大的“保护伞”也阻挠不成。
  
  找到了非法污染企业毁封开工的霸气之源,对其采取的关停措施才会有的放矢,对症下药,立竿见影。这样的治污重拳才真正击中要害,收到良效。
[稿源:红网]
[作者:邓辉林]
[编辑:刘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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