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周先生出差东莞后回深圳的途中,被一名陌生男子央求坐顺风车回深圳,途中停车时另一男子过来拿出一叠钞票要给他180元车费,随即数名自称是东莞市交通局莞城分局执法人员的人员将其围住,以非法营运为由将周先生的车扣留,次日周缴纳3万元罚款才取回小车。
今年5月,周先生起诉东莞市交通局,法院一审二审判决均判交通局行政处罚无效,但也判定车主非法营运。
经过:不服判罚两次上诉
“当时刚到天源电脑城,就有人上来给我钱,然后一群人上来录像,说我非法营运,要扣车罚款。”在深圳一家地产投资顾问公司任职的周春和先生向记者回忆了当天的情景:今年3月6日,他出差东莞后回深圳的途中,被一名叫孙冬至的陌生男子央求坐顺风车回深圳,途中男子又要求到天源电脑城取电脑,周先生答应后,刚来到电脑城,就有另一男子过来拿出一叠钞票要给他180元车费,随即数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将其围住并自称是东莞市交通局莞城分局执法人员,并称周非法营运,开出扣车单,需缴纳3万元罚款才可以取车放行。周现场申辩无效,于次日到东莞银行交款后才取回小车。
周先生告诉记者,后来在咨询律师后,决定起诉东莞市交通局。今年5月27日,因东莞市交通局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周3天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直接开具罚单罚款。故法院一审判定交通局行政处罚无效,诉讼费由交通局承担。但是同时也认定周的行为属于非法营运。周不服一审判其非法营运,再次上诉,但是二审维持原判。
交通局设陷阱执法?
周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官司已经结束了,但是他本人仍然对案件本身有疑问。他认为东莞市交通局莞城分局的执法行为涉嫌陷阱式执法。
他说,首先,他并未和孙冬至约定索要车费。对此说法,东莞市交通局未做出回应。但记者在东莞市人民法院关于此案的一审判决书中看到,交通局在向法院的辩词中称:原告与乘客商议好在到达目的地后,原告向乘客收取180元作为车费,该事实原告和乘客双方均予以承认。但法院查明,原告当时拒绝在询问笔录和现场笔录上签名。
周先生还说,孙冬至其人是东莞交通局执法人员,在法庭庭审时见过,当时在电脑城拍下的照片可证明。对此,交通局在向法院提供的辩词中说,孙冬至并非莞城分局内部工作人员,案发前,执法人员从未见过此人,案发后也未有任何接触。
但是周先生又提出,经过查询孙冬至身份证号码是假的,此人对判定他是否收钱非法营运至关重要,为何当时交通局没有核实此人真实身份?他还提出,当时莞城分局执法人员并未按规定身穿制服执法,这是什么用意呢?对此,交通局暂未做出回应。
罚款是否应该退回?
周先生找到记者时说,他现在拿到了判决书,法院也判定交通局行政处罚无效,但是现在他却无法取回罚款,不知道怎么办。
周先生的委托律师缪亚鲁表示,从法律执行的角度说,既然法院已经判交通局行政处罚无效,那就可以向交通局要回罚款。至于法院判定周先生非法营运,如果交通局要对车主进行处罚,可重新根据处罚程序,寄送违规通知书,开出罚单,告知车主三日内可提出陈述抗辩和要求组织听证,这样才是正常的程序。
而对于此说法,记者在多次联系东莞市交通局过程中,交通局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事需要领导进一步研究才能做出回应。(记者代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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