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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新版交通行政执法证件8月15日正式启用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新华网甘肃频道8月8日消息 据《兰州晚报》报道   省交通厅8月7日发布,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轮持证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我省交通系统将于8月15日正式启用新版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规定,2008年以前领取的省属路政、运政、交通征稽、水运及交通质监行政执法证件,自新证启用之日起作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出示有效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依法办事。对未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从事交通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执法和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向省交通厅体改法规处进行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931—8485763)。(记者 王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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