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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措施制度研究
www.110.com 2010-07-19 17:21

 内容摘要:理论是行政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及含义的辨析入手,对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 等行政行为及其与各种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异同,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特征、性质、功能、价值,行政强制措施的基本分类及其表现形式,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控 制等基本问题作了初步研究。

  关键词:行政强制措施,理论,基本范畴,研究

  从行政管理的角度来看,行政强制措施是 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维护行政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所不可或缺的手段;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角度来看,行政强制措施又是引起行政争议,导 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从行政法学的角度来思考,我们不禁发现,人们对行政强制措施法律制度的研究却大大不及于对行政法其他具体法律 制度的研究,即使偶而触及到这一概念,也不过是作为行政强制执行等其他专题的附加或附带内容而几笔带过,或以即时强制代替之,缺乏专门系统深刻的讨论。在 国家行政职能空前膨胀,行政强制措施手段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的今天,我们再也不能对行政强制措施制度漠然视之。

  一、 关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众家学说

  在现有行政法学说中,行政强制措施是一个不严谨的概念,人们对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所赋予的含义各不相同,主要有:

   1、将即时性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等统归为“行政强制”,作为一类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研究。认为“行政强制是指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 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 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1]

  2、主张对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加以区分。认为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 段。”但同时又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都属于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与即时强制都属于强制执行”[2]

  3、认为“从理 论上说,行政强制措施应包括:(1)行政预防措施;(2)行政制止措施;(3)措施。”同时,又认为“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 的行政目的而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特定的物作出的,以限制权利和科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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