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调解行为有异议是否可以行政诉讼?
www.110.com 2010-07-19 17:50
根 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对行政调解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所谓的行政调解行为是指在主持下、以争议双方 自愿为原则,通过行政机关的调解,促使争议当事人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行政调解行为有两大特点:一是,行政机关没有行使行政权以强迫双方或一方 接受特定内容的协议,在调解过程中行政机关类似普通的第三人;二是,作为行政调解结果的协议内容的达成是双方自愿接受的结果,行政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 行力,如果一方或双方反悔,任何一方都可以将争议提交法院,作为普通的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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