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回单位途中所乘出租车与一辆私家车相撞,他右手臂等部位受伤,出租车司机在交了1000元后很少露面,近4万元的治疗费都是家人借来的,生活已陷入困境。
乘出租时出车祸
3月1日下午,市民苏强投诉称,2月14日20时40分许,他在乌鲁木齐市幸福路搭乘一辆出租车回位于北京路的单位上班,出租车司机是一个年约35岁的男子,理着平头,行至滨河路路段时,与一辆从右边小路开出的白色奇瑞私家车相撞,坐在后排右边的他撞在出租车的防护栏上,造成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鼻骨骨折,左眼眶淤青。
约15分钟后,在他的要求下,出租车司机才停止和私家车主的争执,把他送到中医院,随后又转至自治区中医院骨一科。
第二天早上,出租车司机来交了1000元押金就不见了。“刚开始打电话他说会管这事,后面就不接电话了。而私家车主是一个小伙子,车祸后从未出现。我家人到交警大队去问过几次,一直没见到事故认定书。”
3月2日上午,记者在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苏强。他说,昨晚出租车司机来了一趟,留下了他姐夫的电话并解释说责任在私家车主。
苏强说,自己的治疗费花了将近4万元,因为月收入不过千元,又是单亲家庭,母亲下岗,治疗费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继续治疗已拿不出钱来。
至今无人来担责
记者昨日(3月2日)拨打出租车司机叶先生和私家车车主的电话时前者关机,后者停机。
与车主联系未果后,记者联系到了叶先生的姐夫李先生,他解释说,这辆车是两人合买的,才开了半年就出了这次事故,当时,妹夫的头部也受了伤,现在修理厂看车。另外,几天前他在交警队看到过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是违章驾车,是肇事方,负100%的责任,交警队很快会联系大家一起去裁决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联系到办案警官,也没有看到相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张志河表示,伤者拿到交通认定书后,可通过交警部门与出租车司机等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伤者还可去法院起诉包括出租车主、私家车一方的所有侵权人,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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