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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户赔付消费者医疗费和误工费
www.110.com 2010-07-06 17:25

  11月1日,包头市昆区团结工商所接到3位消费者的投诉,称他们在团结工商所辖区的老陕小食杂店购买了5袋方便面,吃后肚疼难耐,到医院检查结果是急性肠胃炎。3人回去看方便面袋时,发现生产日期是2007年4月23日,保质期是6个月,现在早已过期,他们要求老陕小食杂店赔偿他们医药费和务工损失。接到投诉后,团结工商所立即派人前往老陕小食杂店,将其在后院存放的30袋过期方便面全部扣留。

  据该小食杂店经营者讲,他批发了500元的方便面,批发商给了他一箱方便面作为奖励,他不知道这箱方便面是过期的,就卖了5袋。通过团结工商所的协调,老陕小食杂店的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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