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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肚等5小时,病人死因是什么?
www.110.com 2010-09-06 10:52

日前,在长寿区云台镇卫生院,一个被打开腹腔苦等5个小时,于第二天死亡,获赔13万。(10月21日《华龙网》)


    病人被打开腹腔苦等医生5小时,这是病人死亡的直接原因吗?


    得的病是直肠穿孔,专家声称:“因为肠子穿孔,粪便等污物会溢出,腹腔易受到感染,术后,抗感染是重点。”结合专家意见与实际情况分析病者死因,有三个可能:一是病人等了5个小时,手术不及时,导致病者死亡;二是5小时的等待对手术影响不大,只是术后的抗感染没有做得好,导致死亡;三是病者年纪60岁,比较大,动手术有风险,死亡是风险之一。前两个原因,医院有责任;而最后一个原因,医院无责,谁能保证手术100%的成功?


    死者对医学也是门外汉,自己的亲人是如何死的,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卫生院则不同,他们是“内行”,清楚病人的死因,但由于死者家属不懂医学,他们既可说出病人真正死因,也可避重就轻,欺骗对方,以维护自身利益。毕竟无论卫生院怎么说,对方也没有能力,从医学角度进行有力反驳。


    卫生院与死者家属是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双方都可能自私自利,说对自己有利的话。作为医疗事故的协调部门,应该不偏不倚,保持中立。做到这一点,必须用事实说话。首先查明病人的死因。


    事故协调已经结束,协调部门——长寿卫生局应该知道病人死因,告之死者家属,可是死者女儿黄英说:“爸爸死得不明不白,作为子女,他们非常想搞清楚父亲的死因。”


    死因在猜谜,但死者家属已接受协调结果,倒也证明长寿卫生局协调的“智慧”,可是这个“智慧”能摆在台面上,宣传、借鉴呢?


    真正的死因,死者家属与社会公众不清楚,卫生院与当地卫生局清楚。卫生院掩口不说,在情理之中。可是作为政府部门的卫生局,为何也羞于开口呢?卫生局与卫生院是上下级关系,卫生局与卫生院的身份都是姓“公”不姓“私”,这些因素可能使卫生局偏护卫生院吗?如果卫生局是公正处理此事,为什么不公开死者的死因呢?


    长寿卫生局监管卫生院的医务工作。卫生院有错,卫生局也有牵连,最起码监管失职。不言明死者死因,卫生院的错含糊不清,可轻可重;卫生局的责任也可有可无。如果卫生局说明真相,严查卫生院的责任,那么自己承担的责任也是水涨船高,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内行”人不说,外行人说不清,病人的死因还真难搞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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