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异议登记引起的几点思考(2)
www.110.com 2010-07-28 11:13
4.4 强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
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已不能适应城市化、市场化的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农村宅基地管理还比较落后,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城乡结合部,这种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因此,为了保证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应从自身的建设出发,加强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为其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 《物权法》;
[2] 《土地管理法》;
[3] 《继承法》;
[4] 《民法通则》;
[5]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6]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陈建伟 王燕华)《人民法院报》
[7] 刘庆,关欣,张凤荣,何长元.《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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