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买卖撤销指定交易纠纷案(3)
www.110.com 2010-07-15 16:35
二、如何确定赔偿金额。由于股票的价格始终处于动态之中。要考虑到原告作为一个普通的投资者在获只告未及时撤销指定后根据股市变化,有责任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经济损失。而在何时采取措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只能以一个普通投资者在相应情况下所能作出的合理反应。原告作为一个普通的有理智的投资者,在当时股价连续下跌之际,应及时在被告处抛售股票,然后再与被告交涉,而不致损失扩大。故一审法院根据差价计算方式确定原告的经济损失,即以9月29日的开盘价(原告在开盘前即行委托,而且价格低于开盘价,即肯定成交)和9月30日的收盘价之差价作为损失金额予以赔偿,而没有按原告的诉请,计算到10月5日收盘价之差价。二审法院综合考虑上述事实,以原告填单的委托卖出价与9月30日股票平均价之差价作为赔偿金额。这在我国目前证券法规尚不完善,处理这类纠纷尚有难度的现状下,二审法院部分改判更能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既保护了股民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证券商的合法权益。
相关文章
- ·老公瞒着老婆卖房 事后反悔买卖交易可撤销吗?
- ·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纠纷案
- ·从一起信用卡交易纠纷案看特约商户的审查义务
- ·金岩成诉吉信证券部接受其撤销指定交易后仍锁
- ·金岩成诉吉信证券部接受其撤销指定交易后仍锁
- ·于存库诉董成斌、董成珍房屋买卖纠纷案
- ·陆希泰等诉陈冬亮等私下买卖私房无效纠纷案
- ·于库存诉董成斌、董成珍房屋买卖纠纷案
- ·赵小妹诉金中富期货公司期货交易纠纷案
- ·覃长秀与骆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何宪文诉王庚纪、王素英房屋买卖纠纷案
- ·顾连群诉杜涛房屋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从买卖合同纠纷案谈惩罚性违约金
- ·顾连群诉杜涛房屋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从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谈根本违约
- ·余国权诉上海新光光学仪器商店买卖纠纷案
- ·8万元买卖合同债务纠纷案一波三折
- ·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