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妨害文物管理罪的10个罪名中,只有第324条第3款规定的过失毁损文物罪为过失心态,其余各罪的罪过形式均为故意。就妨害文物管理罪的大多数具体罪名来说,目的对于定罪并无决定性意义,只有盗卖文物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牟利”的目的。
二、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立法背景及其立法评价
(一)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立法背景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全面推行,境内外的一些不法分子见文物潜藏着高额利润,便纷纷把黑手伸向我国大陆的文物,一时期,涉及文物的犯罪日益猖獗。
从20 世纪80 年代后期始, 文物犯罪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从1988年到1994年初,侯林山、张小宾、郝德明、韩引虎、廉希民、杨银岗等人分别在山西省侯马市的晋国遗址、晋国祀墓址、洪洞县的西周古墓葬群、曲沃县的西周至战国遗址、稷山县的古墓以及山东省淄博古墓葬群等处进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犯罪活动。其中,仅侯林山就组织并参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共10处19次,文物级别属国家级的3处,省级的3处,县级的1级,尚待定级的1处;侯林山还非法倒卖文物17次,经营额达71.8万元;从其家中查获其非法收购尚没卖出的国家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3件,三级文物11件以及一般文物3件。(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第1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1至4页。)然而,1994年11月23日,陕西省昭陵博物馆被盗案。(注:参见《民主与法制》1999年第1期, 第40至42页。)1993年8月陕西省威阳市北周武帝孝陵墓地被盗案。(注:参见《人与法》1999年第1期,第49至51页。)
总之,此类罪案不胜枚举。一时间,大江南北,黄河上下,中国历史文物在告急!中国历史文物在哭泣!这些严酷的事实表明,对于文物犯罪急需加大打击与防范力度。这就是1997年修订刑法分则关于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现实背景。
(二)关于1997年刑法妨害文物管理罪的立法评价
在1979年刑法中,关于文物犯罪的条文只有两个,即第173 条(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和第174条(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虽然后来在1982年国家立法机关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且于1991 年对之进行了修改,其中以附属刑法的形式对1979年刑法典关于规范文物犯罪的不足进行了有关补充性规定,1987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盗窃、盗掘、非法经营和走私文物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1年6月2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文物犯罪的打击与防范,但由于一方面立法显得较为分散,适用起来不方便,另一方面罪与刑也不尽相称,因而没能发挥出应有的打击与防范文物犯罪的功效。正是为了改观这种局面,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5 次会议对1979 年刑法中有关文物犯罪的条文进行了重大修改。

相关文章
- ·妨害文物管理罪
- ·《论妨害文物管理罪》
- ·关于对妨害文物管理的处罚
- ·妨害文物管理罪
- ·王某等倒卖文物案(妨害文物管理罪)
-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大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刑法笔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09年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指导: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 ·信用卡黑中介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 ·刑法分则具体罪名速记精解——妨害社会管理秩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种类
-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
-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
- ·关于加强文物拍卖标的鉴定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