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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供销社关于废旧物
www.110.com 2010-07-20 17:1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供销社关于《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2004年9月6日

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清理整治实施方案
(市供销社 2004年8月30日)

  为加强我市废旧物资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城市环境,稳定社会治安,根据市政府关于对全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业进行清理整治的决定,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太原市率先发展战略,积极配合省城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把清理整治废旧物资经营摊点、规范废旧物资经营行为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废旧物资经营市场的无序状况和违法犯罪问题,使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步入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

  二、基本原则

  清理整治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与循序渐进、市场运作与行政引导相结合、分区域整顿与整体规划相结合的原则。

  三、范围和重点

  清理整治的范围为市区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网点和零散摊点。重点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违法经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乱设摊点、违章搭建、影响交通、污染环境、脏乱扰民的零散摊点。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20日)

  组织专门力量对我市的废旧物资经营市场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掌握网点数量、网点分布、有证无证等情况。

  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为清理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清理整治阶段(9月21日—2005年6月30日)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全市废旧物资经营市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整治,对已建成市场的区域,全部取缔零散网点,动员引导其进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新的废旧物资经营摊点,必须进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集中清理小吴村、东社、丈子头以及新城四个市场周围所有摊点。

  (三)建章立制规范市场阶段(2005年6月30日后)

  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管理部门按照“五不收、八不准”的规定,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市场内部管理,抓好法纪政策教育,搞好信息及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市场经营有章可循。同时,抓紧本市规划范围内其它几个市场的建设,争取明年底完工,以保证全市废旧物资经营摊点均能进入市场经营。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这次清理整治是针对全市废旧物资回收市场存在的站点过多过滥、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无证经营及收赃、销赃和由此引发的盗窃、破坏工业生产设施、环境污染、火灾隐患等突出问题而进行的。抓好清理整治对于规范回收市场秩序、净化城市环境、消除事故隐患、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把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司其职

  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是涉及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的一项系统工程,供销、公安、行政执法、环保、环卫、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工商部门:对无照经营、违法经营摊点予以查封、取缔,引导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摊贩进入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经营。

  2、行政执法、环卫等部门:对未经批准、乱搭乱建、占道经营、违章摊点,有碍市容、脏乱扰民的摊点予以彻底清理、拆除和取缔。

  3、公安部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无理取闹、暴力抗法事件,严厉打击收赃、销赃、偷盗工业原料、破坏生产设施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规经营摊点。

  4、供销部门和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加快已规划市场建设的同时,制定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

  5、市容环卫部门:按照《太原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责任区内的废旧物资经营摊点进行清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废旧物资回收行业清理整治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韩儒英(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杨志凌(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太生(市发改委副主任)

  苏建存(市商务局副局长)

  宁和平(市供销社主任)

  成 员:杨万生(市综治办主任)

  李艾珠(市文明办主任)

  杜海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崔大华(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汾英(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 福(市环保局副局长)

  冯鲁宁(市环卫局副局长)

  王惠忠(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建华(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王惠忠(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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