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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工作委员会职责
www.110.com 2010-07-20 16:30

  1、主持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结合本社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组建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形成专群结合的防控网络,落实居民楼院的看护。

  3、动员居民和社区单位落实技防措施,抓好小区大门、围墙、门卫室、自行车库,单元电子对讲门、住宅防盗门,楼道亮灯等硬件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4、根据需要向社会内的单位及成员提供法律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和治安有偿服务,推进社会治安服务产业化。

  5、开展创建安全社区(楼院)和安全单位(门点)的"创安"活动,使社区"三类"可防性案件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的控制。创安达标率不断提高。

  6、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提高普法教育的覆盖率。抓好民间纠纷的调解,防止出现矛盾激化事件。维护社会稳定,遇到群体上访,做好对"邪教"组织的排摸、帮教工作。

  7、组织落实对违劣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使重新犯罪和新生犯罪得到有效的控制。开展创建"无毒害社区"、"无毒害单元"活动,力争三年完成区下达的指标。

  8、落实社区内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的管理。配合户籍搞好暂住人口教育、发证和出租房的列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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