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动态 >
曲艺版权收费进入倒计时
www.110.com 2010-09-14 15:03

  在3月3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中国曲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姜昆围绕“维权”问题展开讨论,主要是为保护艺术家的知识产权。据姜昆透露,此次发起的维权行动将改变以往“雷声大,雨点小”的状况,真正分四步推进曲艺作品的版权收费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作为当前我国版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标志性事件,将为曲艺维权的收费标准提供参考。

  曲集协正报民政部批准

  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姜昆,在百忙中跟记者聊了一下曲艺维权的进展。他说目前刚成立曲艺家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已经获得了百余名表演艺术家和曲艺作者的授权,委托中国曲协代为行使著作权保护。针对维权的实际工作,他们已向民政部申请成立一个曲艺版权的集体管理组织,正等待批准中。

  之所以要形成这么一个集体版权的维权组织,姜昆谈到,主要有几大原因,一是目前曲艺版权保护现状存在曲艺作品使用量大,使用形式多样,侵权现象比较普遍。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数字通信、音像、图书出版、电影、电视、铁路、公路、民航等媒体上都大量被使用。涉及作品既有传统作品也有新创作品,涉及演员涵盖老中青三代,面太广。使用形式也多种多样,有点播、重播、改编、串烧、音配像等等。

  第二,曲艺作品往往存在多个权利人,认定上的困难也是造成曲艺作品侵权的客观原因。要想获得这个曲艺作品的合法使用,必须征得这三方的同意,这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使用者选择了侵权使用这个捷径。以近些年兴起的FLASH为例,相声、小品、评书、快板、琴书、京韵大鼓等曲种都有涉及,侯宝林、马三立、马季、关学曾、姜昆、黄宏、巩汉林、牛群、李金斗、师胜杰、刘兰芳、田连元等曲艺名家也可谓是“一网打尽”。当然,这一新兴的艺术形式用时尚、先锋的动漫手法重新演绎了曲艺经典,为曲艺的传播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但在这样一个市场需求极大、市场回报较高的产业当中,作为提供作品母本和声音的曲艺作者和表演者都没有获得合理报酬,甚至没有收到有关单位或个人请求授权的申请。

  第三,我们的曲艺家多数都没有进行过版权登记、没有过授权经历、没有获得过相关的版权保护,他们个人面对庞大的侵权现象也显得诉求能力不足。

  效仿卡拉OK收费模式

  历时多年、历经磨难的卡拉OK收费工作,日前举行了首次大规模的版费分配,这给国内诸多“欲告无门”的文艺工作者打了一剂强心针。姜昆介绍了他们展开工作的四个步骤,跟卡拉OK音乐版权收费的模式很有相似之处。

  姜昆说,第一步,他们将改变过去版权工作“雷声大、雨点小”,“只诉苦、无实效”,“无组织、无人管”的现象,注册成立曲集协;第二步,依据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里制定的曲艺作品出版、改编、首播、重复播出的收费标准,在全国展开维权收费。此后他们也将倡导同行杜绝一次性支付报酬,取得永久版权的“霸王条款”;第三步,将与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为首的全国、境外的广播、电视媒体发出通知签订合同,共同商讨维护曲艺版权的具体措施。其中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文艺台已经愿意共同维护和实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 第四,将与各地的版权保护组织取得联系,并专门聘请律师进行电视、广播、网络及各种媒体的播出监督,维护曲艺家权益。另外,做好体制外曲艺从业人员、曲艺老艺人,以及已故的曲艺家版权的维护工作。今年在规划对进入全国非物质和口头文化遗产名录的曲种进行调查研究时,曲种传承人的版权登记和认定工作已被设定为其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

  姜昆说,他们在全国各地都要设版权组织,具体多少个城市未定,但要覆盖大中小三级城市的范围。对这个庞大的组织架构以及要聘请相应法律顾问等带来的巨额费用,姜昆表示,等曲集协成立之后再说,总之他们已经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部分媒体

  开始统计曲艺作品使用状况

  在姜昆等著名人士、中国曲协等组织的大力推进下,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文艺台这个“广播维权第一台”表现怎么样呢?记者了解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文艺台专门的管理部门——总编室版权科已经开始在做他们台里使用曲艺作品的情况统计。对于其他同行的举动,该科一位人士表示:据他了解,好几家广电单位都在进行统计,作为媒体,本身就是注重版权的机构,当然会支持这个维权行动,况且使用版权付费在将来的中国肯定是大势所趋,迟早都会正规化的。

  看来,相比于卡拉OK版权收费,音集协跟各娱乐场所“短兵相接”甚至挨打受骂的局面不同,中国曲协携诸多名人之威,向媒体使用者主张权利,未来前景会乐观许多。(郑洁)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