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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版权收费为何难OK?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10月26日,海南全省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正式启动,至此海南的卡拉OK经营者都要缴纳版权使用费8.2元/天/包间。从国家版权局发布2006年1号公告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启动了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据介绍,从去年8月以来,中国作为世界上音乐消费群体最庞大的国家之一,一年时间才收取、追缴到卡拉OK版权使用费1亿元,仅是预期收费值的1%。卡拉OK:告别“免费餐”

  海蝶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毕晓世说,“音乐创作是艺术,更是一个行业,但音乐创作养不住人。”

  著名音乐制作人张亚东也说,按照销售规律和制作成本来计算,很多音乐的创作都是赔本买卖。

  作为世界上音乐消费群体最庞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的唱片业为什么不火?著名歌手兼音乐制作人汪峰告诉记者,在中国内地,非法在线网络下载已经侵占了传统CD唱片90%以上的份额,而剩下的10%也有一半以上是盗版光碟。

  在华纳、环球、百代、索尼这些知名国际唱片公司纷纷形成音乐巨塔时,多家国内唱片公司则举步维艰。

  由于我国卡拉OK行业一直免费使用权利人的作品,是侵犯著作权的重灾区。为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侵权现象继续蔓延,国家版权局发布了2006年1号公告,公布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上限为12元/天/包间,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费工作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收取。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常务副理事长、总干事王化鹏说,保护境遇窘迫的音乐制作人迫在眉睫。而在海外,唱片公司大都通过授权使用的方式,征收音乐作品版权使用费,以此来维系唱片产业。

  音集协是音乐电视作品的集体管理组织,会员是制作音乐电视作品的各大唱片公司。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后,可以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名义与使用者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收取使用费、转付使用费,并进行法律维权活动。

  然而,版权使用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改变“免费餐”的习惯时,“收费餐”让很多卡拉OK经营者觉得难以“吞咽”。

  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别很大,各地遇到的问题千差万别。

  2007年12月7日,由云南省“扫黄打非”办牵头,省版权局、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出版物市场稽查队根据投诉,联合对昆明冠联科技有限公司(福州 “海媚”VOD昆明地区总代理商)进行执法检查,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这是全国首例因侵犯卡拉OK版权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填补了我国版权保护刑事执法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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