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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仲裁员的履职考评(3)
www.110.com 2010-07-21 16:28

      1、探究仲裁文化的特质,树立正确的仲裁理念。对仲裁文化的准确把握,是以对仲裁文化特质的认识为前提的。所谓特质是指通过对文化根底的剖析而揭示出其异于其他文化的一些根本性特点。是对其思想观念和精神心理的探究。它是驱动仲裁发展的合理内核,是仲裁的出发点和归宿。仲裁员要灵活自如地驾驭仲裁,就必须对仲裁文化的特质有一个明晰的认识,这是仲裁理念确立的基础。依据的仲裁原则及方式所依托的思想观念和精神心理,我们认为在仲裁活动中应将法治精神与人文精神有机结合,重视柔性执法和社会效果,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至诚至善的精神追求,灵活务实的调解艺术,公正、高效、平和、理性地化解商事纠纷,实现权利均衡、互动双赢,促进经济交往。这就是通过对仲裁文化特质透视,所得出仲裁理念。是仲裁与诉讼的重要区别。仲裁员必须将这一理念落实到具体的仲裁实践当中,以探求仲裁自身的发展规律,使这一新的法律制度展示其固有的价值与活力。

     2、加强仲裁文化研究,优化仲裁程序与工作制度。仲裁文化是一种先进的法律文化,融入许多先进的思想理念与文明成果,它以市场经济为载体,蕴含着极为丰富的形式和内容,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仲裁员应加强对仲裁文化的研究,认真总结、积累仲裁的实践经验,提炼、升华仲裁的感性认识,不断优化仲裁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真正做到依靠制度和智慧实施内部管理,充分发挥仲裁制度的巨大潜能,使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积极推行仲裁制度,自觉融入市场经济。实践证明,发展仲裁事业,推行仲裁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这是仲裁发展经验的总结,是仲裁委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自然也是仲裁员履职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完成好这一任务,同样须从文化角度入手,首先解决观念和认识问题,仲裁员与仲裁委应确立四种意识,实现四项融入。四种意识为: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责任意识;获得市场主体认同的作为意识;接受当事人选择的竞争意识;实现仲裁还法于民的服务意识。四项融入是:观念融入、作风融入、机制融入、效果融入。

    所谓观念融入,即要以开放的思维、全新的理念、独特的视角,聚焦仲裁,解读仲裁。适时调整仲裁与市场经济的距离,使仲裁的工作理念与市场经济主体的要求对接。要逐渐改变仲裁员队伍的结构成份,更多地吸收市场经济的专家,依照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仲裁发展之路。作风融入,则要求仲裁机构及仲裁员的工作作风,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不断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仲裁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仲裁成本,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机制融入,是指仲裁机构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必须建立体现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竞争活力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使这一新型机构完全按照市场规律来运行,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这是仲裁机构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实施仲裁员履职考评,就是这种机制融入的具体体现。要通过考评来提高
仲裁员的履职水平,提升仲裁的服务质量,增强仲裁委的竞争实力。效果融入,则是要求仲裁的最终结果,要能够体现法律精神,符合公平原则,促进经济交往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仲裁的价值取向,应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相一致,这是检验仲裁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我们仲裁员应切实按照这一标准来主持仲裁活动,要变对抗为磋商,平衡权利与义务,使仲裁效果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统一。

     我们只要按照上述要求,一步步地努力,就一定能使仲裁制度植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沃土,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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