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笔借款利息应该怎样计算
又查明:2005年10月20日,被告将205500元交给姚明祥,姚明祥向其出具了收条,姚明祥于2006年3月24日以本人姓名将205500元存入广丰邮政储蓄所,同日将该存折交给广丰法院民一庭。法院于4月28日提存。
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俞陆苟虽向原告借款并出具借条给原告,但被告在原告与其前夫尚未离婚时,就将借款归还给原告前夫,应视为已实际归还给原告,但被告应负担借款之日至实际归还的利息685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未将借款归还给原告本人,应该视为没有归还借款。鉴于原告知道姚明祥于2006年4月28日将205500元的存折交给法院,该标的款于4月28 日被法院提存。原告在诉讼期间从法院领取了借款本金205500元。被告无支付借款本金 的义务。但被告俞陆苟应该支付给原告从借款之日到4月28 提存之日止的利息13494.5元。姚明祥应当承担连带偿还利息的责任。其理由有二点:第一、原、被告的借款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债务人被告只能够向原告本人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而被告将借款向第三人姚明祥(原告的前夫),属不正当履行合同义务,其行为违犯了原、被告的合同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60条、107条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原告王彩美于2005年10月10日与其前夫姚明祥签订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分割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第1款第(5)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夫妻一方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第2款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被告俞陆苟知道王彩美与姚明祥对财产分割有约定。但被告俞陆苟将钱归还给姚明祥。故被告应当承担归还原告借款利息的责任。姚明祥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作者:邱振华、罗杰
- 这笔借款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11个回答10
- 私扣摩托车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摩托车的损失怎样计算? 1个回答0
- 产假工资应该怎样计算? 6个回答0
- 被执行人(公司)欠申请执行人的主债务,如果在立案后6个月内还没给付, 2个回答0
- 原来有约定借款,逾期利息的计算 5个回答15
- 隐匿财产虚假诉讼受制裁
- 夫妻担保,担保期限已过的情况下,如何让担保人承担责任
- 将露脸、说话视频冒充人脸识别,再冒充电子签名,谎言越撒越糟糕
- 先谎称数字证书签名,后谎称点击确认,“套路”借款人,漏洞百出
- 债转通知、账单明细属“三无产品”,执行活动毫无根据,明显违法
- 贷款、中介、担保机构冒用借款人的名义签约,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执行通知与执行员的说法互相矛盾,追加执行借款人的行为缺乏依据
- 乙方代甲方签约?这家现金贷中介伪造借款人签名,伪造得理直气壮
- 网贷平台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借款人能被强制执行吗
- 凡是借款,必有利息?偏见?当休矣!贷款可以发放,利息未必能收
- 买车买来一身债,假合同,假电子签名,假代偿,购车贷套路有多深
- 想要借款人的房屋?名为房屋买卖,实为民间借贷,诉讼请求被驳回
- 【成功案例】仅有欠条和收条无转账凭证,法院不予以支持
- 制造银行流水,虚构汇票,伪造签名,“套路贷”虚假诉讼恶劣至极
- 非法集资+非法放贷+“套路贷”,对借款人的追偿之诉应被全部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