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有物的利用协商不成时能否诉请法院裁判
发布日期:2009-08-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张某、李某、刘某三人共有一套大型挖机设备,张某、李某二人欲将挖机设备出租给王某,刘表示不同意,张某、李某二人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三人共有的挖机设备进行出租?
评析: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字面解释的规则,就共有物的利用而言,如果有约定,应该按照约定进行利用,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不是共有人都可以进行利用呢?笔者认为这样的解释与共有物的性质不相符。
对共有物的利用,指以满足共有人的共同需要为目的,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决定使用、收益方法的行为。例如,把共有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与共有物处分不同,共有物的利用不涉及移转共有物的权利或增加共有物的负担。就不具有防止共有物毁损灭失的目的和不增加共有物的效用,价值而言,共有物的利用和共有物的保存、改良之间有明显的差异。就共有物的性质而言,共有物的利用属于重要的管理行为,各共有人不得单独为之。为了与共有物的性质相符,对共有物的利用,笔者认为应由共有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时,也不得请求人民法院裁判。理由如下:
首先,共有物使用收益的方法,涉及管理问题,应由共有人共同为之。
其次,法院如何定其使用方法,欠缺客观标准。
最后不能达成协议时,共有人可让与其应由部分,退出共有关系,或请求分割共有物。
综上所述,关于共有物的管理,共有人不能达成协议时,也不得请求人民法院裁判。本案中,张某、李某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三人共有的挖机设备进行出租的诉请不能得到支持。
作者:铅山县法院 欧阳希
相关法律问题
- 协商不成 4个回答0
- 要拆迁了,我家许多年前,种在不是承包的集体土地上的树的所有权问题 2个回答0
- 楼上漏水,协商不成,怎样起诉 5个回答0
- 已被法院冻结的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6个回答10
- 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47000元,已退赃,但还是被刑拘了 1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依法维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