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应当珍惜自己的职业
发布日期:2009-12-27 作者:110网律师
有成见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类人法律的无知以及发表这种言论的人所代表的群体!
呼吁所有的律师同仁:请珍惜我们自己的职业,让我们拥有一个共同的、良好的社会评价。
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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