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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赌博恶习不改 妻离子散自食其果

发布日期:2010-11-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亲友妻子反复规劝,酗酒赌博恶习不改,最终落得个妻离子散的结果。11月3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依法准许原告钟某与被告习某离婚。

    2005 年8月,原告钟某经人介绍与被告习某相识后确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5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俩感情尚可,并一起到深圳打工,2007年1月儿子 出生后原告回家抚育小孩,2008年春节后,钟某返回深圳打工,发现被告经常和一些人酗酒赌博,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每月的工资习某总是入不敷出,儿子买 奶粉的钱也不给一分,钟某苦心相劝效果甚微。无奈之下,钟某曾于2009年4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2009年7月经法院调解双方和好。此后的三、 四个月,习某的恶习有所收敛,但好景不长,2009年12月之后,习某赌博酗酒的行为又有所抬头,2010年春节期间钟某和习某的家人又多次对其进行劝 诫,习某总是当面答应,但事后行为难改,空闲时间不是出去赌博就是在家喝酒发酒疯,弄得一家不得安宁,习某先后三次借着酒气动手打了原告,严重伤害了夫妻 间的感情,2010年8月钟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一审法院认为,酗酒赌博恶习害人又害己,执迷不悟只有自食其果。被告 习某染有不良恶习,在妻子和亲友的规劝下本应改过自新,回头是岸,但被告却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借酒发疯,对夫妻感情和家庭关系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在法院 的调解下,原、被告自愿达成了离婚的调解协议,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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