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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日期:2010-12-08    作者:王学海律师
习先生问:我和前妻四年前协议离婚,女儿由她抚养。现在女方想把孩子让我抚养。请问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王学海律师答复: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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